浅析摩拜共享单车的专利挖掘建议
如今短途出行,共享单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的选择,各家共享单车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争夺客户,在市场推广中不断推陈出新、妙招迭起。正在各家共享单车企业火热血拼之际,深圳呤云科技有限公司一纸专利侵权诉状,将共享单车中的龙头企业摩拜诉之法庭,即业内有名的共享单车专利侵权案“令令开门诉摩拜专利侵权案”,这为忙于追求快速扩张的各家企业和投资者敲响了警钟,提醒众企业在市场扩张之际,一定要重视共享单车的专利保护。
因此,本文试从摩拜在共享单车方面的专利申请出发,浅析共享单车的专利挖掘,以供参考。
在国知局主页的专利检索界面,以“北京摩拜科技“为入口,共检索到33项已公开的专利申请,涉及15项发明专利申请、13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经查,各发明专利申请均尚未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了解技术效果
对于共享单车各项技术改进所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达到的技术效果,根据分析,其可以概括成以下7个方面:
(1)降低生产成本:包括对工艺方法改进、材料的改进所达到的技术效果等
(2)降低管理成本:包括提高单车使用寿命(如防锈蚀、防破坏、防盗、免维护)等
(3)提高客户便利性:包括便于客户找到单车、解锁单车、结束单车使用等
(4)提高帐户安全性:包括帐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
(5)提高行车舒适性:包括适应不同身高群体骑乘、防掉链脱链、减震等
(6)提高行车安全性:包括刹车便利、无爆胎等
(7)提高盈利能力:包括提高单车复用率、大数据深入挖掘应用(如应用于智能交通、科技服务)等。
从摩拜单车的专利技术功效矩阵表中可以看出,在自行车方面,其通过自行车架的改进以降低生产成本上、通过传动系统的改进提高行车舒适性上、通过制动系统的改进提高行车方面以及通过车辆附件(车锁)的改进降低管理成本方面,其进行了一定的专利布局。在自行车管理系统方面,在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客户便利性方面存在一定的专利布局。除此之外,摩拜单车在专利布局上仍存在众多的专利空白点,各共享单车企业可以针对这些空白点着重进行专利挖掘,提高专利挖掘效率、进行合理专利布局。
除此之外,摩拜单车在专利布局上仍存在众多专利空白点,从这些空白点我们可以设想许多专利挖掘点。
作者简介:胡涛,发明专利申请代理,国知局专利局机械发明审查部,副处长,专利局骨干人才。先后参与过《高速列车专利态势分析普及推广》、《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动向研究》、《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专利分析和预警研究》等多项课题。
【重磅首推】各行业涉及类别注册建议
来源:商标圈
在申请商标过程中,往往会发现商户的经营业务横跨多个类别,而商标本身是一类一标,产品发明专利申请,并不存在多类别保护,因而申请商标过程中不仅要查询商标的成功概率,更应该多类别注册,福建发明专利申请,尽可能全的保护商户的经营范围以及今后有可能会涉及的业务,千万不要等到要做了再注册商标,那时的商标说不定已是别人的囊中之物。
各行业类别保护建议
(仅供参考,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房地产行业商标保护建议
第 2 类 油漆 涂料。
第 6 类 金属建筑材料、金属门。
第 11 类 照明用具 水龙头 水暖管件。
第 19 类 非金属建筑材料、木门。
第 20 类 家具及家具附件。
第 21 类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
第 35 类 广告宣传,许可经营 房产销售。
第 36 类 不动产事务。
第 37 类 房屋建筑 商品房建筑。
第 38 类 电信 通讯服务。
第 39 类 旅行安排 配水配电 能源分配。
第 40 类 材料加工废物处理 垃圾处理。
第 41 类 教育 培训 娱乐。
第 42 类 建筑物的设计 建筑项目的开发 室内装饰设计。
第 43 类
第 44 类 医院 美容院 农业园艺服务。
第 45 类 法律服务 安保服务 保安。
(共计:17 类)
家电行业商标保护建议
第 08 类:剃须刀及其他手工具。
第 09 类:音像、电脑、半导体,电池,电话,MP3,遥控器等产 品;电暖器、电热被等取暖器类 产品。
第 10 类:保健器材。
第 11 类:电饭煲、微波炉等厨房系列产品;热水器、电暖器、电 吹风等浴室系列产品;台灯、冰箱、空调等电器。
第 28 类:健美器等健身器材。
第 35 类:广告、销售;替他人推销;代理。
第 37 类: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第 39 类:运输及产品包装。
第 42 类:设计、研发。
(共计:9 类)
酒店行业商标保护建议第 3 类 清洁用品。
第 7 类 制造食品用机械。
第 8 类 餐具 刀 叉等。
第 16 类 生活用纸。
第 21 类 茶具 酒具 咖啡用具及饮水用具。
第 24 类 毛巾 浴巾 枕巾 床上用品 洗涤用手套。
第 25 类 工作服 鞋 帽。
第 27 类 地毯 席类。
第 28 类 健身器材。
第 29 类 肉 蔬菜 蛋 油脂等。
第 30 类 方便食品 淀粉 调料等。
第 31 类 新鲜蔬菜 未加工的谷物水果干果。
第 32 类 不含酒精的饮料。
第 33 类 含酒精的饮料酒。
第 34 类 烟具 火柴 吸烟用打火机。
第 35 类 广告宣传,许可连锁经营。
第 37 类 厨房设备的安装和修理。
第 38 类 进行播放无线电的服务。
第 39 类 货物储藏 食物运输。
第 40 类 食物 饮料加工服务。
第 41 类 教育 培训 娱乐 提供娱乐场所。
第 42 类 食品包装设计。
第 43 类
第 44 类 医院 美容院 动物饲养 农业园艺。
第 45 类 保安 社交陪伴。
(共计:25 类)
食品行业商标保护建议第 1 类 食品用化学品。
第 2 类 食品着色剂。
第 3 类 香精油 香料。
第 5 类 医用营养品 婴儿食品。
第 7 类 制造食品 饮料的机械。
第 11 类 食品的冷藏和加温设备。
第 29 类 肉 蔬菜 蛋 油脂等。
第 30 类 方便食品 淀粉 调料等。
第 31 类 新鲜蔬菜 新鲜水果 活动物。
第 32 类 不含酒精的饮料。
第 33 类 含酒精的饮料。
第 35 类 广告宣传,许可经营。
第 40 类 食品饮料的加工。
第 41 类 假日野营娱乐服务 策划聚会。
第 42 类 食品的包装设计。
第 43 类
第 44 类 饮食营养指导。
第 45 类 工厂安全检查 安全咨询。
(共计:18)
服饰行业商标保护建议第 22 类 线 绳 衬垫 纤维原料。
第 23 类 沙织用的纱 线 毛线。
第 24 类 纺织品 布料 特殊用布。
第 25 类 衣物 鞋 帽 袜 手套 领带。
第 26 类 花边领带扣 拉链 纽扣。
第 35 类 广告宣传 实业经营 替他人推销。
第 36 类 珍品估价 受托管理。
第 40 类 材料加工 皮革。
第 42 类 服装设计。
(共计:9 类)
涉及互联网+需同时注册行业类别第 9 类 APP。
第 35 类 提供在线交易市场。
第 36 类 金融支付。
第 38 类 即时通讯。
第 39 类 仓储、物流配送。
第 41 类 娱乐、在线电子出版物。
第 42 类 网站。
第 45 类 社会服务。
(共计:8 类)
涉及互联网+需同时注册行业类别
第 9 类 APP。
第 35 类 提供在线交易市场。
第 36 类 金融支付。
第 38 类 即时通讯。
第 39 类 仓储、物流配送。
第 41 类 娱乐、在线电子出版物。
第 42 类 网站。
第 45 类 社会服务。
(共计:8 类)
一文读懂《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内容
修改背景
2012年,国知局公布并施行《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5年来,该举措较好地满足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持续推进,新形势对于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办法》仅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但创新主体在实践中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也有着比较迫切的需求。另外,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发现,优先审查制度存在适用条件比较单一,与国家在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衔接不够,相应的程序性规定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等问题。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欧盟发明专利申请,国知局提出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扩展适用范围
现行《办法》规定 国知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征求意见稿建议
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改进点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审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有助于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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