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加快推进专利条例立法进程
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立法培训会在武汉召开。湖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谢松保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1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1员会副主任滕鑫曜做立法专题讲座,省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袁军晶主持会议交流。省知识产权局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介绍了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湖北省专利条例》制定情况。
湖北省人大领导们一致表示,要从国家战略和制度建设的角度出发,坚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从立法层面解决专利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共性难题,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17个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1员会负责人还纷纷就《湖北省专利条例》送审稿内容进行交流讨论,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据悉,这是省人大在培训会上邀请立法部门面对面介绍条例制定情况,现场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完善条例打好基础。
专利可能大多数的想申请专利的企业或者人都有这个疑问:我的产品想申请专利,但是不知道申请什么类型的专利?我的产品是由软件和硬件两部分组成的,我的设计是产生灵感于原来的已有的产品,但是和原来的产品不同硬件上改变了人们使用这件产品的方式,软件上面也必须有完全不同的软件才能与我的这个发明匹配,新国内专利申请评估,所以我应该申请什么类型的专利啊?
一、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指前所未有、独创、新颖和实用的专利技术或方法; 它在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及外观专利三种专利类型中的技术含量及价值是较高的,因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长的(保20年)。
类型
发明专利包括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两大类。
二、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
1. 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 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 必须富有美感;
4. 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三、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国内专利申请的费用,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是10年。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做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国内专利申请查询,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一案新进展:“360贷贷网”域名被裁定冻结
今年2月,360公司起诉了360贷贷网的经营者,理由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360公司认为,360贷贷网为了提升知名度,吸引客户流量,使用了“搭便车”、“傍名1牌”的方式。这起案件曾引起业内关注,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一案。
裁定书还指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于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1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据360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年末,有用户向360公司电话咨询,称其在上网时进入网站首页,在该首页的左上部显著位置看到“360贷贷网”标识,且该标识的图形和“360”为绿色,所使用的广告语为“做11安全的投资平台”等,认为该平台是360公司的理财产品,遂打算投资500万,但出于谨慎致电核实。经查,“360贷贷网”的实际经营者是北京联合中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中投信息公司)和云南贷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贷互联网金融公司),与360公司毫无关系,国内专利申请,且360旗下只有一款叫做“你财富”的理财产品。
于是,360公司以“360贷贷网”侵害360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1院提起注册商标侵权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联合中投信息公司和贷贷互联网金融公司停止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使用并注销贷贷网域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3000万元人1民币。
今年2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1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期间,360公司在今年6月2日申请追加云南贷贷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贷网络科技公司)为被告,并于今年6月3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1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贷贷网络科技公司注册的涉案域名
北京知识产权法1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360公司提出诉讼的理由为涉案域名侵犯其商标权,指控的侵权行为以及诉讼请求均涉及域名贷贷网,该涉案域名的注册人为被告之一贷贷网络科技公司。鉴于该域名的转让、注销、变更会对法1院的审理和裁判产生影响,甚至会影响判决的执行,故360公司的申请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鉴于360公司已经于2016年6月1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1院提供了10万元现金担1保,作为申请错误给贷贷网络科技公司带来损失的补偿的担1保。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1院作出前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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