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如何善用专利“临时保护”?
临时保护”和“专利保护”属于两个不同阶段上的不同性质的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指的是对公布以后、授权以前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的保护;而专利保护指的是对授权后的专利给予的保护。
根据我国《专利法》(39条)规定,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在授权以前,即使他人实施了同样的发明(无论是自己开发的还是通过发明专利公布而获得的),专利申请人也无权以侵犯专利权为理由起诉他人。
但根据我国《专利法》(34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授权时就予以公布,他人可以通过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掌握该发明的内容并进行实施。由于尚未授权,申请人无法行使专利权,这对申请人会很不公平。因此我国《专利法》(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
根据我国《专利法》(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二十年,而这二十年的起算日为申请日。因此常常有人援引此条款,认为专利权的保护也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混淆了专利的“临时保护”制度和“专利保护”制度。
1.“临时保护”制度和“专利保护”制度的时间起算点
在申请公布日以前,该发明技术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晓的状态,在此期间他人若实施该技术,权利人不能依《专利法》来寻求救济。
在专利授权公告日以后,《专利法》规定了“专利保护”,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法》第13条规定的要求临时保护的权利是在完成国家公布之后产生,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根据我国《专利法》(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二十年,而这二十年的起算日为申请日。因此常常有人援引此条款,认为专利权的保护也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混淆了专利的“临时保护”制度和“专利保护”制度。
来源 | 三友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作者 | 北京三友
编辑 | 七弦琴
河南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活动
河南站讯 为广泛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教育厅在12月份联合组织开展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活动。
该活动以“发明·实践·成长”为主题,安徽美国专利,面向该省116所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的在校生,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比赛活动。活动征集作品主要是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完成的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对于已经在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等比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专利(申请),不得参赛。
该活动将按照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类型进行评奖,各类型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河南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和教育局联合成立了大赛参赛作品推荐小组,进行作品的征集和初步审查;专家评审委1员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提交大赛组委会审议,终确定获奖作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此次为河南省首届知识产权创意大赛,是河南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积极探索。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和省教育厅将认真组织,严格筛选,努力做到评审过程阳光透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选出真正代表中学生 faming创造水平的作品,营造浓厚的发明创造氛围,不断推动河南省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为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人才储备积聚力量。(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畅向利)
专利挖掘的三种商业模式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银惠 专利神教掌门
原标题:专利挖掘的三种商业模式
一、前言
根据对专利的感情不同,世界上分为三种老板。种是无感型,第二种是痛感型,第三种是无奈型。无感型,就是没遇见过专利问题,也没接触过。痛感型,就是因为专利倒霉过,所以对专利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比较重视专利。无奈型,就是自己拿专利告别人,从来没赢过,所以很无奈。
痛感型的老板也希望自己有很多专利,所以对专利挖掘很是上心。可是,专利好客观的说,怎么检索美国专利,不以老板的意志为转移,因为老板一般不亲自写专利。懂技术的是技术工程师,一般不懂专利,写专利有难度。
从企业管理者的角度说,怎样才能挖掘专利呢
二、专利挖掘的三个条件
这篇文章谈的是在专利挖掘过程中的企业资源配置问题,适合的读者是企业的管理者和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挖掘的条件肯定是,大老板觉得专利有用,大老板认为需要提高专利数量。如果大老板没兴趣,就不要做专利挖掘。这个不需要解释吧。
专利挖掘的第二条件肯定是,起码得有技术人员,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美国专利保护,这个也不需要解释。专利其实跟创新的关联并不一定很大,只要有技术人员就有专利,至于技术水平高低反而没啥关系。
专利挖掘的第三条件肯定是,得花钱啊,企业得有钱,给专利方面充足的预算,而且不指望专利能迅速给企业赚到钱,甚至是要做好准备,企业的一生中,专利都是净亏损的,从未赚过钱。专利从来都不是一个能直接赚现金的部门,从来都是间接地,保障企业的市场。
三、专利挖掘的两种类型
专利挖掘应当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技术原因的专利挖掘,第二类是专利原因的专利挖掘。技术原因的专利挖掘,就是先产生了技术,然后把这个技术申请专利。专利原因的专利挖掘,就是先产生了专利纠纷或者是在专利分析的过程中找到了有威胁的专利,然后就着这个专利,刻意创造一些规避设计的技术,再申请专利。
关于如何产生技术,那是技术人员的事,对应于本文的专利挖掘的一种商业模式。关于规避设计,需要先搞专利分析,再搞技术研发,然后才是申请专利,对应于本文的专利挖掘的第二种商业模式。而这两种专利挖掘,都可以采用本文的专利挖掘的第三种商业模式。
四、常规的专利代理模式
常规的专利挖掘方法,都是企业提供技术交底书给专利代理机构,并要求申请什么类型和多少件专利。但我感觉,大多数企业都不足以判断自己的技术应该申请多少件专利和什么类型的专利。
我在实际工作中,都是直接对企业说,你们只负责写交底书,至于申请的数量和类型,由我们专利代理机构检索分析之后,根据授权前景和保护范围,提出布局建议。大多数情况下,会比企业原来的申请数量要更多,而且企业也愿意接受。企业打算申请发明的,我们很可能会建议申请实用新型,因为我们认为授权前景不好。企业打算申请实用新型的,美国专利保护期,我们也可能建议申请发明,我们认为授权前景较好。自然,也有企业打算申请,我们告诉他不要申请了,没法授权。
总的来说,在无奈的行业环境里,我还略有节操。
也许是因为我对专利授权前景比较有把握,所以很诡异的事情是,我的团队的发明专利代理数量,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总和的几倍,发明授权率超过85%不成问题,按照:授权率=授权通知书/(授权通知书+驳回通知书)。
五、一种商业模式是重奖重罚法
这种方法的步骤包括:
1、指标
设立每年的专利申请数量,关于企业设立每年的专利申请数量指标是否合理的问题,我曾经有过反复。早,我对企业说,你们一定要设立每年的专利申请目标(仅仅因为我看到很多企业都这么干,但不知道为什么)。
然后,我认为企业设立专利申请目标是个很不专业的办法,因为一个企业有多少发明创造,难道是事先可以计划的吗?这不科学。
后,我还是回归了,我认为企业还真得设立每年申请数量目标。
原因是,不是科学不科学的问题,而是,就算是不科学的方法,也总比没有方法好些。不设立具体目标,就意味着技术人员永远都不会去写专利,任何人对于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的事情,都是排斥的。这个世界上90%的人都是懒货,只有1%的人具有自我驱动力,9%的人比较不懒。我自认是90%的一员。
2、重罚
专利申请数量指标,应当分配到技术部的每个部门以及每个人,并成为每个人的年度考核的一部分。专利数量指标必须成为能够影响技术人员职业生涯的一部分。具体怎么管,那是企业管理的事情,我不懂。
3、重奖
申请一件发明专利的直接花费,应该远不止代理费的5000块和官费的3450块,应该考虑到对发明人的奖励。基本上每个大企业都规定了申请奖励和授权奖励。例如,每个发明申请在申请阶段奖励5千元,在发明授权之后奖励2万元,给发明人平分。
一个发明专利花这么多钱值不值?考虑的应该不是专利值不值,而是专利所代表的技术值不值这么多钱去保护。
如果觉得专利不值得花这么多钱,应该是因为技术比较烂。当然,这也是常态,无可厚非。
总结:
设立明确的目标,建立重奖重罚的制度,你的企业的专利数量会迅速提高。如果想在不花钱的情况下,还没有什么技术人员的情况下,迅速提高专利数量。你有办法你告诉我,我也想学。
六、第二种商业模式是检索宣讲法
这种方法的步骤包括:
1、检索
由专利代理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关键词和竞争对手,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检索获得行业内的全部新专利申请;作出初步阅读与分析。
2、宣讲
召开技术人员的专利宣讲会,在全体技术人员的面前,挨个展示每个专利的概括内容。由于专利很细致,真正细讲是不可能讲得完的,所以只能是概述。
3、搜集
由专利代理人主导,在会议现场搜集专利申请计划。
我从进入专利代理行业的以来,直到现在,都认为限制一个企业专利挖掘的根本问题,一直都是技术人员的专利交底能力,这个永远都是木桶的短板。原因容易理解,毕竟技术人员的本职工作是做技术,而不是写专利。而
专利代理人的本职工作就是写专利,所以专利代理人的专利水平再高,也是正常状态,不值得炫耀。所以,如何提高技术人员的专利水平,将是决定专利挖掘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长期的实践中,我发现技术人员多的两个问题就是,一:不知道哪些东西可以申请专利;第二,不知道该怎么写交底书。而检索宣讲法刚好能够解决上述两个问题。
在宣讲会上,当技术人员看到竞争对手,申请的一些稀奇古怪、莫名其妙的专利之后,常常说的就是,这玩意也能申请专利啊,我们十年前都在用了。把检索到的专利全文发给技术人员,他们自然就可以根据对应的专利作为交底模板,模仿着撰写技术交底书。这样就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
这种方式对于专利代理人的要求还是蛮高的,检索专利并不难,宣讲专利也不难,难的是第3步中当场搜集专利申请计划,这是需要较高的场面控制能力,能够主导技术人员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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