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多补贴,专利多指导:“雪中送炭”促科技型小微企业驶上快车道
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怎样更公平有效?记者3月末随九三学社中央赴湖北武汉、黄石调研发现,科技型小微企业蓬勃发展,“雪中送炭”促其驶上快车道。
武汉一家基因信息公司自成立以来,受到了省市区以及武汉光谷生物城各级的大力支持。考虑到公司创业初期资金比较紧张,光谷生物城为公司建设了近1000平方米的实验室及办公室,对房租、物业等费用进行补贴减免,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企业相关税费相较以前有了比较显著的降低。”公司总经理陈东生说,在支持方面,定期组织各类投资对接会议,为企业获得资本关注及投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武汉一家智能制造数据公司,在发展早期从国家和省市区级财政获得了各类科研经费补贴,孵化出的产品和技术处于国内领头地位。
“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投入大、周期长、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高,难以从常规的商业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该公司总工程师金青松说,科技成果转化的这一困境,关键是要在成果的中试阶段、在实验室科技成果与产业化技术之间建立强大的中间平台。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厂房、仪器、人员都需要相对较高投入。“我们这样的企业没法赚’,风投公司不愿意来。”黄石一家生物制药企业总经理孙国平说,早点进入是“雪中送炭”,美国专利,企业愿意多让出一些股份,也能承诺到期退出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适度费用。
工作报告中指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调研中,一些企业家反映,企业申请专利还存在“看不懂、不会写”等困难,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功能单一。
陈希2013年从海外留学回国后,在武汉成立了一家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他说,他的公司发展目标是集聚各类知识产权资源,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向下延伸,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一站式的服务体系。
彭华是一家信息技术类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总经理,她说,在加强知识普及性教育的同时,增加专利保护等公益性咨询服务,通过采购,设立咨询热线等形式,可以让中小企业获得基础的、个性化的指导。
此次调研是九三学社中央参加2017年民主党派大调研的首站。九三学社成员以科技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此次调研主题是“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九三学社中央副秘书长、参政议政部部长赵勇介绍,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充分把握它们的发展规律,为深化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建言献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董瑞丰|新华社)
(编辑:孙雅曼 石焱,编校:赵世猛,审读:刘珊,美国专利代办,实习美编:李羽)
临时保护”与“专利保护”大不同
01保护的对象不同
“临时保护”克服的是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授权公告日之间法律保护上的一段保护空白期,此时专利权还没有获得,那么这项制度保护的对象是专利申请人的权利。
授权公告之后的“专利保护”,这时发明专利申请人因为获得专利授权已经变为专利权人,此时保护的对象是发明专利权人的独占权。
02诉讼的案由不同
临时保护期间,发明专利申请人与非1法实施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属于费用纠纷。
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人和非1法实施人之间产生的是侵权纠纷。
因“临时保护”而引起的费用纠纷和专利侵权纠纷案由不同,不能作为一个案件进行起诉,但是实践中法1院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专利诉讼的特点常将这两案合并审理。
3.临时保护阶段如发生侵权应如何处理?01费用和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与“专利保护”不同的是,此处称为“适当的使用费”而非赔偿,也不适用停止侵权的方式,那么这个“适当的使用费”是多少呢?
根据《人民法1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6)第18条规定,权利人依据《专利法》第13条诉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实施该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费用的,人民法1院可以参照有关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共有五种计算方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专利法》第65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专利法》第65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专利法》第65条: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法定赔偿:《专利法》第65条: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1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5)约定赔偿:《人民法1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6)第28条规定 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或者赔偿计算方法,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依据该约定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1院应予支持。
来源 | 三友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作者 | 北京三友
编辑 | 七弦琴
专利常见问题
1.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分为几种?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2.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哪些情况下,不丧失其新颖性?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shouci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shouci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4.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授予外观设计专利?
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5.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包括那些?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另外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6.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是什么?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如果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7.如何申请专利,以及如何撰写有关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如何查询美国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8.专利保护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9.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10、专利法是否对所有从商人士都重要?
首先,举世公认创意是现今业务成功的关键。所有业务成功的公司均持有大量专利权。例如:在1995年1月至2001年2月期间,微软(Mircosoft)取得约1475项美国专利,丰田则取得820项。缺乏创意的公司瞬间在市场竞争中销声匿迹。假若阁下投资于创新产品,则要尽可能申请专利以保障阁下的发明。
其次,倘若阁下未妥善处理所从事行业的专利问题,可能会招致严重的法律责任,涉及的金钱损失可达天文数字。柯达在1990年因制造及销售侵犯宝丽来专利的产品,须向宝丽来赔偿9.25亿美元,另支付法律费用1亿美元。柯达被迫关闭其投资15亿美元的制造厂房,解雇700名员工,以及花费近5亿美元购回其已出售给顾客的16项侵权产品。阁下必须注意,侵犯专利并非仅指制造有专利的产品,出售及使用有专利的产品亦属侵犯专利的行为。
11、 本人只是从事零售业务出售商品,专利与我有关吗?
创意是零售业务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全球成功的个人电脑销售商戴尔电脑(Dell Computer)凭借其创新直接销售模式,让客户按本身要求规格订做个人电脑而取得骄人成绩。截止2001年2月,戴尔电脑持有约582项与其业务相关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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