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 咨询热线:027-8711 5868
  • 联系人:丁先生
  • Q Q:点击我发送信息
  • 电 话:0755-82480682
  • 传 真:0755-82480683
  • 邮 箱:info@fediplaw.com.cn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甘肃欧盟专利申请-欧盟专利申请流程-联邦知识产权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中环商务大厦4202室(地铁会展中心站E出口)
  • 主营:美国专利,商标,知识产权
业务热线:027-8711 586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产品详情
  • 联系方式
    甘肃欧盟专利申请-欧盟专利申请流程-联邦知识产权: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干货】如何善用专利“临时保护”?



    临时保护”和“专利保护”属于两个不同阶段上的不同性质的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指的是对公布以后、授权以前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的保护;而专利保护指的是对授权后的专利给予的保护。

    根据我国《专利法》(39条)规定,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在授权以前,即使他人实施了同样的发明(无论是自己开发的还是通过发明专利公布而获得的),专利申请人也无权以侵犯专利权为理由起诉他人。

    但根据我国《专利法》(34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授权时就予以公布,他人可以通过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掌握该发明的内容并进行实施。由于尚未授权,申请人无法行使专利权,这对申请人会很不公平。因此我国《专利法》(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

    根据我国《专利法》(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二十年,而这二十年的起算日为申请日。因此常常有人援引此条款,认为专利权的保护也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混淆了专利的“临时保护”制度和“专利保护”制度。


    1.“临时保护”制度和“专利保护”制度的时间起算点

    在申请公布日以前,欧盟专利申请咨询,该发明技术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晓的状态,在此期间他人若实施该技术,权利人不能依《专利法》来寻求救济。

    在专利授权公告日以后,《专利法》规定了“专利保护”,甘肃欧盟专利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法》第13条规定的要求临时保护的权利是在完成国家公布之后产生,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根据我国《专利法》(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二十年,而这二十年的起算日为申请日。因此常常有人援引此条款,认为专利权的保护也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混淆了专利的“临时保护”制度和“专利保护”制度。




    来源 | 三友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作者 | 北京三友

    编辑 | 七弦琴








    自己都能递交商标申请了,为什么还要委托代理机构?


    只有个体户或公司可以申请商标!

       如果个人想要申请商标,那是需要先有个体执照的!所以如果你目前没有个体执照又想注册商标,就需要先去工商局办一个个体执照,但自己来办,那你就折腾吧…工商注册哪儿那么容易。如果交给代理来办,就会执照和商标一并办妥了,省时省心!

    个人毫无经验不知如何判定近似商标!

    要说自己申请还是委托代理,区别是:成!功!率!

       自己申请的商标被驳回的概率高了,很多是连“商标受理通知书”都收不到!为啥会初审都不通过?

    要么是材料不齐全,要么是有和他人商标重复或近似的。因为个人没有商标代理那么有经验,无法准确查询和判断一个商标是否与商标库的商标近似。


    商标是按类别注册的,要申请哪一类或哪几类商标?为什么大类下面还有小类?该如何选择?个人往往无处下手。

       商标类别可是个大学问,总共有45个大类,每个大类又有很多的小类。在哪个大类注册?在哪些小类注册呢?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举个例子:以前你只生产衣服,就注册了衣服(第25类),现在扩展了领域,什么鞋、帽、箱、包都有,但是商标类别上没有,就还是不能卖!




    商标注册成功快往往也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中间可能出现补正、驳回、异议等各种情况,如何应对这些“危机”呢?

       没错!很多创业者自己摸索着提交了商标申请,折腾了很久凑齐了材料,结果等了几个月,欧盟外观如何申请,等来了《商标驳回通知书》。这时候就麻烦了,要不要复审呢?


    如果申请复审,自己就不懂,肯定要找代理;如果不申请复审,就需要重新申请一个商标,还是得找代理…结果既没有省到钱,还浪费了大量时间!所以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



    [案例分享]哪些类型的商标驳回后是可以复审成功的?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商标局便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申请人若对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简称驳回复审。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近似)的驳回等几种类型,在这种种类型中,哪些有可能驳回复审成功呢?今天针对近似驳回类型,分享几个案例和大家交流一下!

     

    案例一  驳回类型:汉字商标近似。

    驳回商标:紫花阁35类。

    引证商标:花紫。

    针对这一商标,可能有两种说法。

    一:如:轩、亭、堂、家、记、屋、楼、馆、阁、苑、店等字,无显著性,也可以理解为无意义的字。紫花阁3个字,阁字无意义,审核也是审核紫花。有在先花紫,紫花自然不能成功。

    第二:紫花阁和花紫整体构成,设计要素、组成形式上、读音、含义上有很大差别,不会造成相关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紫花阁指的是开满紫色花儿的房子,有必要做复审的。

     

     

    案例二  驳回类型:英文数字商标近似。

    驳回商标:壹只盒子16类。

    引证商标:A8Box

    仔细观察这两个商标,审查员审核的时候,应该是因为A8Box中的英文A Box,翻译成中文便是壹只盒子的意思,有再先英文,不能注册中文,应给予驳回。

    复审要点:四个汉字“壹只盒子”字体为普通的汉字字体,通俗易懂,便于识别和记忆。A8Box无法归纳标准的读音,两商标在认读上具有很大差别,不会构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从意义上来区分,因引证商标A和BOX中间夹有数字“8”且中间没有任何空格,应理解为同一词组,且构成不规则词组,无法进行翻译,更无法表达准确的汉语意义。两个商标有不同的显著性,复审几率偏高

    驳回复审是商标驳回后,取得商标权的途径,但也不可盲目复审,应根据自己的商标情况个案分析,商标评审以个案为原则,每个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况都各有不同,欧盟专利申请公司,商标评审亦有着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当前商标法的法则下审核现有商标。申请人应和代理机构多沟通,重视知识产权顾问的建议,力求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来源:商标圈,

     

     


    欧盟外观如何申请-甘肃欧盟专利申请-联邦知识产权(查看)由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提供。欧盟外观如何申请-甘肃欧盟专利申请-联邦知识产权(查看)是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www.usipfsz.com)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丁先生。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正在加载

触屏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