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误区
误区7: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8: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在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个孩子的涂鸦否定了一件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案例。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流程,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
这一点在将来的专利法修改中可能有所变动。可见,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之——个案解答
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是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本专题集纳了商标注册申请中常见的66个问题并给予标准答复,分四篇推出,此篇为涉及商标注册流程、时限、要求等个案问题。
1.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大厅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商标局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商标局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2014年5月1日后,商标局依照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调整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流程,将扫描、录入、划分图形要素、划分商标分卡、划分商品服务分类、财务对款等形式审查工作调整到发放受理通知书之前。商标注册申请需要补正的,应按照要求进行补正,并经财务对款成功后,方可发放受理通知书。因此,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会长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的发放时间,希望广大商标申请人予以理解。
早期公开,公开的是什么?
目前我国专利审查有两次公开,一次叫做公布,一次叫做公告,而我们所说的早期公开就是指的公布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美国外观专利申请费用,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公布的内容基本上是申请文件的全部信息和内容!
为什么早期公开?
除了刚刚讲过的历史原因,为了解决积压案件和情报及时的原因,以及出于社会公众利益的考量,有利于让社会及时了解技术的发展动态,避免重复投资,节省社会财富,美国外观专利代理,加快和促进技术进步等等,早期公开也有非常多有利于申请人的优势。
有利于技术再开发或者转让
很多技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尚未达到可立即商业生产的状态,专利申请公开公布后,任何人都能够查询到该专利技术,如果对自己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和前景预期,就可以迅速寻找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商业化的合作开发,或者寻找领域内具有商业实力的受让人/被许可人,加快盘活技术,不仅能够弥补后续实质审查/年费的费用,还能够赢得新一轮的研发资金。
有利于技术再开发或者转让
很多技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尚未达到可立即商业生产的状态,专利申请公开公布后,任何人都能够查询到该专利技术,如果对自己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和前景预期,就可以迅速寻找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商业化的合作开发,或者寻找领域内具有商业实力的受让人/被许可人,加快盘活技术,不仅能够弥补后续实质审查/年费的费用,还能够赢得新一轮的研发资金。
能够获得临时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是对已经公开公布的发明专利独有的临时保护规定。
虽然现实生活中,终能够获得临时保护的前提是发明专利是否能够获得领证,但是先行监测技术是否被他人使用,并在公开公布后立即进行通知警告至少能够适当抑制他人借鉴使用的情况。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使早期公开的时间进一步提前。如果对自己的技术自信并且市场时机适当,请求提前公布公开能够更早进入临时保护阶段,专利赔偿跟侵权时间和盈利情况成正比,提早公开进入临时保护能够有利于获得更多的补偿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