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十大误区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美国外观专利申请多少钱,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专利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shouquan;发明专利则需1年半左右。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装饰品类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常见错误分析及建议
装饰品是可以起到修饰美化作用的物品,其涵盖的产品类型丰富多样,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体系。在发达国家,装饰品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以女性饰品为例,世界四大时尚之都巴黎、纽约、伦敦、米兰以及亚洲的首尔、东京、香港等城市的饰品年贸易总量近1000亿美元。在我国,装饰品行业已然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该领域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也呈现出急剧攀升的态势,自2010年至2015年,装饰品领域专利申请主要涉及的1102类出现了申请量翻倍增长的情形,而涉及1101首饰类的专利申请更是呈现3倍增长。
但是,在装饰品设计水平不断提高、专利申请量快速增加的同时,仍有部分专利申请人由于不清楚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要求而造成设计产品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本文通过归纳专利申请人提交的装饰品类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帮助申请人避免在该类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出现此类问题,提高专利申请文件质量。
所提交视图未清楚显示产品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另外,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因此,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视图应当清楚地显示产品。 在装饰品领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视图中常见的错误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缺少必要视图 在审查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申请人提交的视图是不充分的。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产品的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的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产品的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咨询,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对于上述规定,部分申请人简单理解为立体产品仅需提交一个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但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应当提交哪些视图。例如,花瓶类产品,美国外观专利申请公司,通常是在瓶体表面有花纹图案或者雕刻图案,如果仅仅提交主视图和立体图,是不能清楚表达产品周身表面的图案的,而在后续的补正程序中,如果申请人补交了超出申请日表达产品范围的视图,则又会造成申请文件补正超范围,直接导致该申请失去前景,由此对申请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在申请日提交视图时,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合理地选择应当提交的视图,以充分清楚地表达产品为终目的,一定要避免少交视图。
专利 | 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十问十答
调整后的专利费减相关业务办理方式,
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二自2016年8月1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即可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且自2016年9月1日(含)起,所有专利费减业务均须提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届时我局将停止以纸件方式办理专利费减业务。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专利费减业务,仍要按照现行专利费减业务要求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文件。
三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四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帮助”文档提供操作手册及培训教程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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