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观专利申请
一、欧盟简介
目前,欧盟有27个成员国,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士、英国、塞浦路斯、马耳他、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共和国、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捷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
欧洲共同体成立于1957年,从创建之日起,该组织一个主要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体化市场。1993年12月20日,共同体理事会采纳《共同体商标条例》,并基于该条例成立共同体内部市场协调局(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 ohim)。2001年12月12日,共同体理事会开辟了外观设计新领域。从2002年5月6日起,共同体外观设计进入实施阶段。
二、开辟共同体外观设计的理由
在采用共同体外观设计条例之前,美国专利代办,外观设计的保护只能通过各成员国的国家法条来实现,除非该国是《海牙协议》的成员国。不同的国家对外观设计的要求不同,就样会导致同样的外观在不同的国家获得的保护范围不同。这就意味着不同国家的外观设计权利人之间会存在潜在冲突,这将给货物在共同体内部一体化市场的自由运作制造障碍。
三、专利和外观的区别
专利包含一个新发明的功能、运作和构造。
而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外观。
可以同时请求保护同一产品的专利和外观,这样可以保护产品的不同方面。如果它们中的其中一个申请进行了公布,不会破坏另一个申请的新颖性。
四、申请欧盟外观专利所需文件
1、申请专利的公司资料,包括英文或是拼音的公司全称,公司的英文地址以及电话传真邮箱等。若是个人申请注册,需要个人的拼音名字,地址,电话,传真和邮箱等。
2、要注册专利的产品资料以及 JPG格式图片1至7张。
3、要注册的专利类别,欧盟专利类别跟中国一样,或是告之产品的名称。
4、若主张存在国内注册的优先权,需要国内已在先注册的优先权外观设计的证明的副本以及对应的英文或法文翻译。此类文件可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
五、申请流程
1、从申请到领证所需时间: 3-6个月左右
2、欧盟外观采用的是 洛迦诺分类(EUROLOCARNO )
3、递交申请后,半个月左右就会收到一个受理号码。
4、审查 : 欧盟商标局只根据以下两个核驳事由对申请进行审查:( i)主要对象是否符合外观设计的定义;(ii)外观设计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5、公告宽限期 : 可以提供 12个月的公告宽限期,使得外观设计师在进行注册之前对商业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进行验证。
6、延期公布 : 如果申请人不愿意立刻公布设计,可以要求延迟公布。延迟公布的长可以推迟 30个月。如果申请希望取消延期,可以在任何时候请求公布该项设计,但是如果选择自始至终部公布,那么注册将在30个月后失效。一般,美国专利,晚要在第27个月的时候申请公布。 (如申请延迟公布,要另外收费)
7、保护期限: 欧盟外观设计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5年,期满后可续展四次,每次5年,长保护期为25年。
专利申请的成本,都有哪些?
很多企业在需要申请专利的时候找代理,一般都会货比三家,不管是做什么买卖都一样,这是众多消费者的心理反应。他们看的不是你服务有多专业,而是看你给出的价格多少。很多人都会在对比的过程中,都会选费用较低的,能节省就节省。这样的风险很大,如果选择不慎的话,代理申请美国专利,一损俱损。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想要低价钱拿到高质量产品那是有一点难度的。所以还是选一家专业性强,值得信赖的企业比较好。
别说申请专利费用高,你知道申请专利费用包含哪些成本吗?今天就为你一一揭晓。
申请费
申请专利也是和申请商标一样的原理,都是需要先提交申请费用。这笔费用在国家知识产权认证平台上面是可以查询到的,但在申请的过程中,对于某一种特定的专利,很多网站中的费用是不需要的,所以这在里小编是以正常专利申请时的费用点明,一般的特定案件可能会产生其他额外的费用这也是正常的。
专利不仅仅是申请就可以了,申请专利每年都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交一次费用,以维持专利的有效。不像商标,有期限的,到期续费就可用,不续费就弃了。
而专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费用也会有所提升。如果易见专利在越来越贵的年费前提下,还依然维持着有效,则一般该专利会为专利权人带来更高的收益。从申请专利到拿到专利证书,如何检索美国专利,还可申请费用减缓。
代理费申请专利时,自己申请,那么就可以节省代理费这一部分,如果找代理申请就要交代理费。如果自己申请专利就有些麻烦,况且申请专利很麻烦,主要技术特征及实施目的具体方案。
自主申请发明创造时,如果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会被驳回,所以还不如找一家专业代理公司去申请,代理费和自己去申请的也相差没多少。
申请专利的误区
误区7: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8: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在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个孩子的涂鸦否定了一件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案例。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
这一点在将来的专利法修改中可能有所变动。可见,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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