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首席知识产权官:只是重视专利保护还远远不够!
导读:
近年来,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通信企业屡次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之中,有的遭到重创,有的却大获全胜。近年来,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通信企业屡次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之中,有的遭到重创,有的却大获全胜。为什么同是民族企业,当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结局却截然不同?面对日益频繁的专利大战,中国企业如何才能更好地应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呢?
作者:郭川 来源:人民邮电报 编辑: Flag 原文标题:《专利大战︱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日前,发明专利申请代理价格,中兴通讯副总裁、首席知识产权官申楠接受了《人民邮电》报记者采访,来分享中兴在知识产权浪潮中的战略决策和基本理念,给国内企业一些启发。 避不开:国际化路上挥舞的“专利大棒” 近年来,加快了“走出去”步伐的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屡遭人为的“专利”障碍,一些专利公司和行业巨头挥舞着“专利大棒”试图抑制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的崛起。对于那些有志于在国外市场有所作为的中国创新企业而言,他们必须勇敢面对并且逾越阻碍他们前行的“专利墙”。 知识产权的积累是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基础,尤其是在开拓欧美高端市场时,强大的知识产权实力就是入场的门票。随着知识经济及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逐步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 “知识产权为企业‘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没有足够的知识产权积累,企业很难在海外市场卖产品,更不用说做大做强了。”中兴通讯是我国实施国际化战略较早的中国企业之一,目前中兴通讯已经成长为全球、lingxian的通信企业之一,业务广泛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作为新兴国家企业走向世界的代表,中兴通讯的全球化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中兴通讯副总裁、首席知识产权官申楠在接受《人民邮电》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兴通讯在海外市场征战多年,打赢了许多知识产权诉讼大仗、硬仗,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壁垒有很深的体会。” “专利大棒”的杀伤力极大。申楠解释道,一是禁令、排除令风险大,一旦禁令发出,企业的研发、制造、宣传、渠道和营销等随时可能被“叫停”,声誉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二是赔偿额度极高,一旦一场诉讼失利,数千人一年创造的利润就将付之东流。“ 我们遇到过各种大大小小的挫折与阻碍,其中,在美国不断发起针对我们的‘337调查’为典型。”自2011年以来,中兴通讯连续6年应诉了7起“337调查”,也是获得美国“337调查”5连胜的中国企业。 美国“337调查”号称是世界上“严厉的贸易限制措施”,是美国发挥知识产权储备和制度竞争优势,实施强势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政策体现。“337调查”比反倾销、反补贴更具威慑力。一旦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可以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不仅涉诉产品会被排出美国市场,而且可能波及涉诉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其他产品。 翻查美国“337调查”案件的历史档案,全球的涉诉企业平均胜诉率仅为26%,中国企业在“337调查”中的胜诉率远低于此水平,是“337调查”的受害者。而中兴通讯应对“337调查”从首胜、再胜到三连胜,再到五连胜,不仅捍卫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彰显了中国创新企业强大的知识产权实力,为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树立了榜样。
存误区:知识产权不等于法务工作
“经常有客户问我,为什么一天都找不到你,打电话你也不接。我说在开战略会。他说你一个搞法务工作的,为什么要参与。我会告诉他,我不是搞法务工作的,我是搞知识产权工作的,我之所以要参与其中,是因为要确保知识产权能够匹配公司的商业诉求和战略发展。”
申楠指出,只是重视知识产权还远远不够,企业还必须对知识产权有科学而深刻的认识,推出并落实适合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而且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创新投入。
他表示,现在很多人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不够,认为其就是法务工作,其实不然,知识产权工作必须和企业的经营、产品、市场和战略等“绑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规避发展风险。
为此,中兴通讯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其中,战略委员会由公司总裁担任主席,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部门都有代表参与其中,共同作出知识产权相关的战略决策;专家委员会则是一个开放性的组织,邀请公司内外的专家参与知识产权的相关评议审议工作,共同分析讨论知识产权相关的实际问题。
申楠介绍说,中兴通讯还制定了详细而具体的知识产权战略,并且始终坚定地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
结合信息通信业的竞争态势以及自身实力,中兴通讯规划制定了知识产权三步走战略,即经过知识产权防御、攻守兼备和开放式竞争三大阶段,分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在公司的落实及优化,支撑公司“商务-技术-知识产权”三位一体的竞争模式,助力公司的国际化市场竞争。同时,中兴通讯还建立了从决策层到管理层再到执行层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
目前,中兴通讯知识产权业务模块覆盖了知识产权储备、运营、风控和竞争4大业务方向。中兴通讯的知识产权业务已经实现了向企业采购、物流、市场、研发和销售等主要经营业务流程的嵌入,形成了覆盖公司各个层级和部门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制定并有效地实施了完备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相关考核奖励机制。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是增强知识产权实力的根本性举措。中兴通讯每年坚持将10%的营收用于研发创新,2015年甚至拿出了15%的营收用于高端产业研发,2015年以122亿元的研发投入居国内上市公司首位,2016年以19亿美元的研发投入闯入全球创新企业70强及全球ICT企业50强。
近六年,中兴通讯研发投入已超过了500亿元,在美国、法国、瑞典、印度和中国等地共设立了20个全球研发中心,3万余名国内外研发人员在从事着自主创新工作,为公司知识产权源源不断地输送养分。
新角色:从“被动挨打”到“制定规则” 在战略、资金等配套资源的支持下,中兴通讯在知识产权领域收获了累累硕果。2016年3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公报显示,中兴通讯居2015年全球企业专利申请量的第三位,总数达2155件。这是中兴通讯连续第6年专利申请量位居全球前三(2010年、2013年居第二,2011年、2012年蝉联,2014年第三),是中国连续6年获此成绩的企业。截至目前,中兴通讯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7金31优,位居ICT行业榜首。 申楠表示,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中兴通讯走过了知识产权防御阶段(2009年之前)和知识产权攻守兼备阶段(2009年~2013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已经步入了知识产权开放式竞争阶段(2014年以后)。“现在我们不仅重视专利的数量,更重视专利的质量。以前我们是‘被动挨打’,现在我们开始引导规则的制定。” 申楠指出,“在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同时,只有求同存异开展合作及合理竞争,中国企业才能真正实现在全球市场的健康及高速发展。” 正如中兴通讯在做的,中国企业在创新道路上应不断优化全球化专利布局,加强专利申请、技术研发和市场需求的契合度,形成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企业还可借助专业的数据情报工具,掌握全球知识产权数据、了解侵权诉讼案例,来规避市场知识产权风险。 智慧芽,基于全球知识产权大数据,为企业提供的技术信息,追踪竞争企业专利情报,同时帮助企业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助力创新研发。产品受到美国NASA、欧莱雅、小米、百度等3000家客户青睐,你想试试吗?
【回顾】2016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IPRdaily.cn中文网
作者:娱乐法律人
2016年的中国,是深化改革的一年,是创新主导的一年。
岁月如梭,转眼已至年末。身为知产共同体中的一员,自己深深为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的每一个点滴变化而欣喜若狂:长达五年悬而未决的乔丹案一锤定音、5000万的银行U盾发明专利侵权赔偿掷地有声、中国好声音涉嫌侵权当禁则禁……2016年,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亲身感受到知产的春天正逐步来临。
综合知产案件裁判的效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新闻传播价值三大维度,笔者盘点了“2016年度值得回味的十大知产案件”。
一、乔丹商标案彰显国内外当事人同等保护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迈克尔?乔丹系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乔丹公司是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者服务 上拥有“乔丹”、“QIAODAN”等注册商标。2012年,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乔丹”、“QIAODAN”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相关规定等理由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迈克尔?乔丹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 迈克尔?乔丹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4月26日,人民法院对“乔丹”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由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担任。2016年12月8日,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关于涉及“乔丹”商标三件案件,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裁定。
二、中国好声音诉前禁令彰显司法主导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16年6月20日,根据唐德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首份保全裁定,发明专利申请查询,责令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灿星公司不服,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裁定。2016年6月29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复议申请举行了公开听证。2016年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判委员会书面审理、讨论,形成决议,裁定驳回了二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随后,由灿星公司制作的《中国好声音》改名为《中国新歌声》。
三、5000万判决承认律师计时收费标准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16年12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恒宝公司侵犯原告握奇公司USBkey发明专利,判决赔偿原告握奇公司经济损失490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00万元。
依据“填平原则”,被告恒宝公司共销售了涉嫌专利产品480多万支,根据行业惯例,每个获利10元,赔偿4900万元毫不为过。此案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作出的金额判决。
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律师事务所计时收费方式是目前律师行业正常采用的收费方式之一,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作为诉讼合理开支中律师费的计算依据。但律师费数额是否合理,必须要综合考虑案件代理的必要性、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的实际付出等原则进行考量。这是我国法院在判决中对律师费的赔偿依据进行了明确。
据媒体报道,该案判决后,被告恒宝公司的直接跌停。据悉,恒宝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四、NEW BALANCE败诉启示外企布局市场知识产权先行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美国“New Balance”公司于198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第54类“鞋”上注册“N”、“NB”商标,于200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第25类“鞋”上注册“NEW BALANCE”商标。新百伦公司于2006年12月成立,发明专利申请,“NewBalance”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起新百伦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上述商标。2013年7月15日,周乐伦以新百伦公司侵犯其“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980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新百伦公司侵权,赔偿周乐伦经济损失9800万元(含合理支出)。新百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6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令新百伦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周乐伦“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权,并赔偿周乐伦500万元,新百伦公司需在其开设的“新百伦(中国)网站”、“New Balance旗舰店”、“new balance童鞋旗舰店”的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不论当事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外企而言,进入中国市场要充分评估知识产权风险,并要率先行动。
五、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名称合法引导商标诚信注册
裁判效力:★★★★★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09年2月16日,原告金阿欢申请注册了“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在第45类婚姻介绍所、交友服务等服务上。2010年1月15日,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电视节目开播。开播前,江苏卫视与华谊兄弟公司签订许可合同,被许可使用“非诚勿扰”电视节目名称及商标,并逐年持续支付了许可使用费。2013年2月,金阿欢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及珍爱网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江苏电视台使用“非诚勿扰”是商标性使用,综合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综合考察,不构成侵权。据此驳回了金阿欢的诉讼请求。金阿欢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深圳中院二审认为,《非诚勿扰》节目名称侵犯了金阿欢享有的“非诚勿扰”商标专用权,江苏电视台旗下江苏卫视应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2016年5月13日,广东高院裁定提审该案。2016年12月30日上午,广东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深圳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民事判决。
广东高院认为,在判断此类电视节目是否与某一服务类别相同或类似时,不能简单、孤立地将某种表现形式或某一题材内容从整体节目中割裂开来,片面、机械地作出认定,而紧扣商标法宗旨。该案的判决结果,必将对靠打商标擦边球等实现获利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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