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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知识产权代理(图)、欧盟专利申请流程、欧盟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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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知识产权代理(图)、欧盟专利申请流程、欧盟专利申请: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申请专利的误区

     误区7: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8: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在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个孩子的涂鸦否定了一件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案例。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

      这一点在将来的专利法修改中可能有所变动。可见,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欧盟专利申请费用,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早期公开,公开的是什么?

    目前我国专利审查有两次公开,一次叫做公布,一次叫做公告,而我们所说的早期公开就是指的公布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欧盟专利申请咨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公布的内容基本上是申请文件的全部信息和内容!

    为什么早期公开?

    除了刚刚讲过的历史原因,为了解决积压案件和情报及时的原因,欧盟专利申请多少钱,以及出于社会公众利益的考量,有利于让社会及时了解技术的发展动态,避免重复投资,节省社会财富,加快和促进技术进步等等,早期公开也有非常多有利于申请人的优势。

    有利于技术再开发或者转让

    很多技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尚未达到可立即商业生产的状态,专利申请公开公布后,任何人都能够查询到该专利技术,如果对自己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和前景预期,就可以迅速寻找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商业化的合作开发,或者寻找领域内具有商业实力的受让人/被许可人,加快盘活技术,不仅能够弥补后续实质审查/年费的费用,还能够赢得新一轮的研发资金。

    有利于技术再开发或者转让

    很多技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尚未达到可立即商业生产的状态,专利申请公开公布后,任何人都能够查询到该专利技术,如果对自己的技术有足够的自信和前景预期,就可以迅速寻找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商业化的合作开发,或者寻找领域内具有商业实力的受让人/被许可人,加快盘活技术,不仅能够弥补后续实质审查/年费的费用,还能够赢得新一轮的研发资金。

    能够获得临时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是对已经公开公布的发明专利独有的临时保护规定。

    虽然现实生活中,终能够获得临时保护的前提是发明专利是否能够获得领证,但是先行监测技术是否被他人使用,并在公开公布后立即进行通知警告至少能够适当抑制他人借鉴使用的情况。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使早期公开的时间进一步提前。如果对自己的技术自信并且市场时机适当,请求提前公布公开能够更早进入临时保护阶段,专利赔偿跟侵权时间和盈利情况成正比,提早公开进入临时保护能够有利于获得更多的补偿


    申请专利的十大误区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欧盟专利申请,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新型专利通常10个月左右即可shouquan;发明专利则需1年半左右。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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