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客户案例: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致力于服务好每一个商家,我们的客户遍布于香港,深圳,欧盟专利申请流程,上海,武汉,西安,山东等各个城市。如果您想申请美国发明专利或者美国外观专利,找我们是您对的选择。我们提供专业的专利翻译,专业的英文答辩。
专利检索有哪些技巧和经验?
专利检索是专利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工作技能,学会有效的专利检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大漏检。整理了一些专利检索的技巧和经验,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有效检索专利
选择检索数据库
每种检索数据库都有自身特点,选择检索主题合适的数据库,可以避免漏检。对于国内专利检索数据库,主要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外专利则是由专利管理机构提供的专利文本检索,譬如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检索系统,欧洲专利局专利检索系统等。
选择合适的检索方式
不同检索需求造成不同的检索方式,而不同的检索要素也有多种的表达方式,如何将主要表达的形式都覆盖到是一种检索技巧。业余人员检索时需要注意对查询词的适当拆分,保证检索;从业人员则需要了各字段间组成复杂的逻辑检索式来进行搜索。
要有耐心
专利从业人员常常需要花费时间去检索文献,查看文献,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这就要求从业人员需要有一定的耐心,舍得付出时间和精力去浏览文献,往往因觉得无聊而放弃是导致漏检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是不熟悉的技术领域,不妨试着搜索一下。可以先了解一下你的检索的技术方案在兴业中大概是什么情况。
“发明公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阻止类似申请领证
从申请到公开公布,任何人无法查询到该专利技术的内容,申请人的技术获得很好的保密,但是这种保密的代价是,你的技术也不能作为现有技术阻止在此期间类似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并终领证。
专利法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该条款并未排除类似技术不能获得专利权。同样和类似在法律上具有泾渭分明的界限。你的发明技术处于公众未知的阶段,欧盟专利申请公司,自然也不能证明其他类似发明人获得启发和借鉴,只能说在世界上几乎相同的时间段,产生了相似的智慧成果,欧盟专利申请,这些相似的智慧成果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具有平等的获得专利保护的权利。
但是一旦发明专利公开公布,即处于公众能够获得范围内,就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上文中已经提过,发明专利有两次公开,一次是18个月公布(可申请更提前公开,约4-6个月时公开),一个是终的公告(平均3年以上),显然18个月时先行公开在这一点上是对申请人有利的。
公布之后我的技术还是我的吗?
公布并不影响你获得专利权的独占的机会。虽然社会公众能够获知申请文件中表述的技术,但是也仅仅是看着而已。因为专利法规定在先申请原则,即相同的发明创造只保护先申请的人,如果有人copy你的技术,无论是拿去申请专利或者实施使用,都不会法律保护,相反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专利早期公开之后就可以等着领证了吗?
就像参加高考不一定能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一样,公开公布只是领证的前置程序,专利被公开公布并不代表这一定会被!不能通过实质审查,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欧盟专利申请费用,或者没有履行相关手续都可能导致发明专利申请终没有领证。专利申请如果终没有获得相应,则当初公开的全部技术内容都成了公知技术。如果该公知技术并没有在其他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则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这些技术。如果没有获得的原因是因为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那我们就要反省是不是没有做好研发前和研发过程中的检索和技术发展监测啦。
死活不想公开怎么办?
涉及到和国防设备的,可以到国家指定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防专利。但是作为普通申请人的你有机会涉及到和国防设备么?在这个如今买把水果刀都过不了地铁安检的时代,想起来也是怕怕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发明涉及到国家的重大利益,那么可以告诉代理人申请保密专利,请求国家专利局不公布。
有没有什么是我们可以不公开的?
有的,至少发明人是可以不公开的。某些发明人可能因为专利内容比较敏感或者有其他方面的因素,不想公开自己的名字,那么只要选择不公开发明人就不会有人知道这么X的发明是你研发的了。
早期公开的弊端 早期公开是法律强制公开,因此建议申请人看完优点就可以了,下面的弊端可以忽略...... ……………………………………………… 如果你一定要看的话,那么继续看吧! 当然凡事有利就有弊,公开之后虽然可以获得临时性保护,但是这种临时保护并不是特别充分的法律保护,毕竟我们还没有拿到专利权嘛。专利申请人只能请求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侵权诉争;专利申请技术一旦公开,就进入了现有技术的领域,即便申请人申请撤回,也失去按照技术秘密进行保密的价值,有些事情失去了就是失去啦,一旦公开,精明的竞争对手们也就获得了解专利申请技术机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果专利申请人疏于改进创新,就非常有可能输掉新一轮的创新竞赛哦! 好了,关于早期公开就聊到这里,再有客户提这类问题就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他吧,小编也是拼了! 来源:三友知识产权 作者:小e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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