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美国专利权是否届满的依据为:1995 年6 月8 日以前申请并授权的专利期限为:自专利授权日起17 年届满; 1995 年6 月8 日以后申请并授权的专利期限为:自专利申请日起20 年届满。 区别以下几种情况:
(1)1995 年6 月8 日及以后提出的专利(除设计专利)申请,如何查询美国专利,其专利权有效期限为:自专利申请之日或蕞早申请之日起20 年届满。
(2)1995 年6 月8 日生效的、或公布的于1995 年6 月8 日以前提出申请的所有专利(除设计专利),其专利权有效期限为:自申请提出之日起20 年届满,或自专利授权后17 年届满,取时间长者。
(3)1995 年6 月8 日以前提出的国际申请、且无论在1995 年6 月8 日以前或以后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授权专利,其专利权有效期限为:自专利授权日起17 年届满,或自国际申请提出之日或更早申请之日起20 年届满,取时间长者。
(4)1995 年6 月8 日以后提出继续、分案或部分继续申请的授权专 利,其专利权有效期限为:自蕞早申请之日起20 年届满。
(5)1995 年6 月8 日以后提出国际申请的授权专利,其专利权有效期限 为:自国际申请提出之日起20 年届满。
(6)国际申请的继续或部分继续申请,其专利权有效期限为:自国际申请提出之日起20 年届满。
(7)有外国优先权的申请,美国专利,其专利权有效期限为:自在美国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20 年届满,而不是自优先权申请日起算。
(8)国内优先权,美国专利,即临时申请,不计算在20 年期限内。
(9)延长专利期限,办理美国专利,蕞多5 年。
专利维持阶段及授权后可能遇到的挑战
专利维持阶段,美国专利与中国专利的不同之处在于:
(1)授权后遇到挑战的应对途径不同,不论是专利权人发现自己专利存在缺陷,还是他人因该专利阻碍其技术市场化而发起对专利权的挑战,在中国可以请求无效程序。而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程序可以选择:a.专利权人发现专利申请过程中因疏忽导致授权专利难以执行,此时可启动再颁程序(re-issue);b.挑战方欲以匿名方式提出专利无效,此时可启动单方再审程序;c.类似于中国无效程序,由挑战方和专利权人共同参与的双方再审程序;d具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可以自专利授权之日起9个月内提出重审申请。
(2)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完全相同。中国发明专利的法定保护期是固定的,即申请日起20年。而美国的专利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而且申请人认为专利局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了延误的而导致保护期限缩短,经认定后可以调整专利保护期。
(3)缴纳年费期限不同,美国专利的年费缴纳与中国专利的年费缴纳有很大区别,美国发明专利的年费只须缴纳三次,须分别于授权公告日起第三年半、第七年半及第十一年半缴纳,美国外观设计是不需要缴纳年费的;而中国的三种专利都需要缴纳年费,并且每年都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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