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的那些商标,你们如今可安好?
优质商标给人的感觉不只是眼前一亮,商标转让,更有其内在的意蕴让人回味无穷。然而,不少商标注册人对商标注册禁区缺乏足够的理性认识,一味标新立异,在商标的名字上过于追求个性、一意孤行,终,一厢情愿的商标申请,终难逃脱被驳回
的命运。
利用名人效应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但现实中,也有商家为了'搭便车',将明星、电影角色名称等注册为商标。'乔丹'、'007'、'哈利波特'……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名字都成了'有心人'的提前注册对
象。
政治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当商标!
文化名人、商界精英的名字不是你想用就能用!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
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不好影
响的,人民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
影响'。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
前款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因此,根据商标法,上述公众人物姓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用商标搭明星'便车'行不通!在现实生活中,影视、体育明星的名称被企业提前注册成商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比
如,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影视作品、角色名称能否用作商标?
' 007'、'功夫熊猫'、'孙悟空'等中外影视作品中的形象深入人心,也让一些企业打起'蹭热度'的如意算盘。此前有企业曾将'007'、'JAMES BOND'等注册为商
标引起异议。
《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
成在先权益的,人民予以支持。
2依靠国家光环
有些商标的申请人为了追求商标名气的高大上,就和国家的重要机构、建筑等攀亲带故。比如注册故宫等等来凸显商标的级别之显贵,还有的以“国”字辈来彰显品牌的认可度,为自己的品牌增加价值筹码。“国酒”、“国酿”这样是不能通过商标的审查的,“国酒”的商标就一直未被审查通过。法律具有严格的规定,国家名称、县级以上地名、具有政治
意义的名称或图案等,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商标。
3发明山寨名称
我们日常生活中稍不留心就有可能着了李鬼的道儿,神马周住牌洗衣粉、八个核桃十个核桃、二粮液三粮液、康帅傅等等,总之就是要鱼目混珠到让你防不胜防,雷的你里焦外嫩。
山寨、擦边球的商标注册是一种混淆公众的不良行为,更是一种侵权行为。虽然我们在市面上会看到很多的山寨品牌扰乱视听,但其实很多的大品牌已
经将一些有可能被山寨的商标进行了注册,这就是防御性商标,比如大白兔集团还注册了“大灰兔”、“大花兔”,可口可乐注册了“雷碧”、娃哈哈注册了“
娃娃哈”等。
4利用低俗名称
为了出名,提高品牌的曝光度,有的商标申请人选择“剑走偏锋”不走寻常路,坚持将“个性”进行到底。只要能吸引人,什么“小三”、“败家女”、王八蛋等等都敢拿来试一试,为了哗众取宠,也是煞费
苦心。这种词汇属于有害于道德风尚的词汇,容易对人、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是坚决不行的,稍有触及,驳回没商量!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商标查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是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品牌标识,不仅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也体现着相应的文化内涵。为了保证商标注册的公正与合理,我国的《商标法》特别规定了商标注册标准,还规定了禁止注册商标的多种情形。给商标起名字一定要慎重,商标注
册既要重视成功率也要兼顾商标的文化内涵。
来源:细软知识产权
为什么商标必须注册?
在商标世界中,商标不注册,可能让自己的企业遭受经济名誉损害,商标,还很可能会被他人提前注册,转让商标,注反而侵犯他人商标的专用权,进而被告上法庭,不但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会给企业形象带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商标专用权不受保护商标具有独占性,商标不注册企业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企业商品经营的好,其他商家也可以随便用,这样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对商标所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只有商标经过注册后,其他任何人均不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于同品类产品的宣传。
2.遭人提前注册风险加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个经营良好的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商标的注册,遭人提前注册的风险就会增大。一旦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商标的使用者将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前些年,社交软件陌陌与滴滴出行的商标争议,就是典型的代表事件。
3.容易侵犯他人权利侵犯他人的权利可以指两方面,一方面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经成功注册的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另一方面,一旦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提前注册,原企业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如果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推广,便会构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侵权行为。
4.企业品牌形象受损
商标不注册,就会有大量的低成本、低品质产品浑水摸鱼,用以谋求市场利益。长此以往,消费者购买到低质产品就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误解,不仅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对市场的正常发展造成冲击,还使得原企业的品牌形象极度受损,导致企业的信誉与声誉下降。
5.不能成为无形资产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在拥有了商标的专用权以后,商标才能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并且其价值也会随着产品与服务经营质量的上升而不断升值,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6.造成经济价值损失一个苦心经营的成功商标就是消费者认购的标志,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一颗无形的摇钱树,
无论商标被提前注册还是被低质产品的涌入而冲击,企业挽救的措施要么将“自己的”商标从新买回来,要么放弃苦心经营的商标使用权,白白为他人做嫁衣裳。但无论结果怎样,对企业造成的归根结底是一去不返的经济损失。
总而言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不仅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赢得客户信赖,同时还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学会以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商标一定要及时注册,正所谓“未雨绸缪大于亡羊补牢”。
来源:浙江金牌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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