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各阶段」时限整理!
一、申请
1、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2、要求不丧失新颖性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不丧失新颖性。
3、优先权期限:
外国优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外观设计在外国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本国优先权:只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十二个月,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4、要求优先权的期限: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一次提出的
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逾期未提交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5、涉及新生物材料而公众不能得到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前或者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样品提交 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迟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
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该证明的,视为未提交该保藏;申请时未注明该生物材料相关信息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四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三、实质审查
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随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实质审查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恢复权利期限:因不可抗拒事由而延误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二个月内,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可以向 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因正当理由而延误的,可以自收到 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
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本条规定的恢复权利期限不适用于专利法第二十四条(不丧失新颖性期限)、第
二十九条(优先权期限)、第四十二条(专利权保护期限)、第六十二条(侵权诉讼时效)。
3、提出主动修改的期限: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时以及在收到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二
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修改。
4、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四个月;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两个月。
5、已视为撤回、驳回和主动撤回的专利申请的案卷,自专利申请失效之日起满二年后,不予保存;已放弃、宣告全部无效和终止的专利权的案卷,自该专利失效之日起满三年,不予保存。
四、复审
1、复审请求: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 请求复审;
2、复审请求费缴纳期限: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3、复审通知书的答复期限:自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
4、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
五、授权
1、 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复审专利期限,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2、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与优先权日无关)。
3、除当年外的年费,其他年度的年费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未缴足的, 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终止。
六、无效
1、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2、在专利复审 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
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 可以不予考虑;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 的期限不得
延长。
八、著录变更
1、著录事项变更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
2、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交请求。
十、其他期限
1、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除另有协定外,原单位具有专利申请权。
2、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时,实用新型专利 期限,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向人民 起诉的,可以请求 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主要指对专利申请权进行保全)。自请求中止之日起一年内,有关归属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期满未请求延长的, 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发布:IPRdaily 中文网
作者:小白 华勤知识产权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不注册商标还想创业?省省吧!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不仅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赢得客户信赖,同时还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学会以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商标一定要及时注册,正所谓“未雨绸缪大于亡羊补牢”。商标专用权不受保护。
商标具有一性和独占性,商标不注册企业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企业商品经营的好,其他商家也可以随便用,这样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对商标所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只有商标经过注册后,其他任何人均不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于同品类产品的宣传。
商标对企业的作用是:“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一个商标对于企业讲,是平时风和日丽,一旦出事就波涛汹涌。对于企业来讲,商标是企业与消费者的媒介和桥梁,一旦因为管理不当或者申请失败而放弃了整个商标,那么意味着丢失了整个市场。如有注册商标的需求,一定要找信得过的商标机构!
好了,废话不多讲,讲几个所经历的案例。
为什么要先注册商标呢?
一、因为我国的商标制度是保护是注册商标的,专利期限,虽然商标法32条有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和救济。原文是这样的:“不正当手段”和“具有一定影响力”。这两个要件你至少的准备很多页的证据和达到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而准备这些对于我来讲轻车熟路,但是对于企业来讲,及早注册的成本以及风险和后期撤销比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当下高院提审的“乔丹”案件便是如此。你比乔丹有名呢还是比乔丹有影响力呢?所以你看到这篇文章后,及早联系注册。
二、以上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接触商标6年来,各种形形色色的案件。其中有些申请人并不是自己不想注册,而是自己想注册的时候“恰好”比别人晚那么一两个月,其中道理明眼人都知道:那一定是被别人提前注册了。被职业提前注册了倒可以联系进行买卖,但是被竞争对手和上下游合作伙伴提前注册了呢?所以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要及时,保密。有一客户,从事行业十多年,被下游代理商把商标注,新型专利期限,被迫改名和丧失了一大片市场。孰轻孰重,诸位自有衡量。
三、假如在委托别人设计的时候一定约定设计版权所有,必要的时候可以登记版权保护。因为著作权属于商标法中第三十二条的其他在先权利。著作权的保护要件是“实质性相似”和“接触的可能性”,设计独特的商标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这样,对自己的商标也是一个强有力的保护。可以对提前注册人提出异议和无效宣告申请。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创业初始,及早迈出商标注册这一小步,可以省却很多弯路,何乐而不早为呢?来源:商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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