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号是一回事吗?
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号是一回事吗?
专利申请流程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不同的专利申请应该提交不同的法律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基本相同,这些文件分别是: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等。发明专利申请在必要时才提交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则必须提交说明书附图。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该提交的文件是:请求书和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并注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国知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并且要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国知权局制订了专利申请文件的统一样式,供申请人参照使用。申请人不能以口头、电报、电传、胶片、磁盘、实物等代替书面形式,而且一份专利申请文件中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文件一律用中文书写,文件中涉及的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等,如果没有统一的译名,应该注明原文。专利申请文件必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是原件,一份是复印件。
除了以上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外,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还可以提交其他文件,如有关费用减缓请求书、专利代理委托书、要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等。
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号的含义不同。
专利申请号是国知局发给专利申请人的受理通知书上的一个重要著录项目。它是由8位数字加一个小数点和一位数字(或英文字母X)组成,前两位代表专利申请当年的年号,第三位数字表示申请专利的类别(“1”表示发明专利,商标申请流程,“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后五位数字代表本年度内某一种专利申请的顺序号,商标申请,小数点后的一位数字或“X”是计算机的校验位。
为了解决原8位专利申请号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专利申请量这一难题,更为我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与国际接轨,国知局标准化于2003年上半年对专利申请号标准作了修改,8位专利申请号被新的12位申请号取代。专利申请号标准于2003年7月14日颁布,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经过修改的新专利申请号采用国际上通行的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3个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第1-4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专利申请号中使用的每一位阿拉伯数字均为十进制,申请号中的年号采用公元纪年。未来20年内,将存在新旧申请号并存的现象。专利申请日为2003年10月1日或此日之后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律按照新专利申请号标准给予和使用新专利申请号。在2003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前给予的专利申请号在2003年10月1日之后不进行升位和更换,在专利法规定的各种法定程序中继续使用原有专利申请号。
只有当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该专利申请号才成为专利号。
来源:行之知识产权网文字商标与图形商标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图形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可以分为:
1、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2、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3、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什么是文字商标?
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的区别
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从本质上来说并无区别,因为他们都是商品的标识,只是图形商标的视觉效果比较强,而文字商标在说起来比较方便,这种差别表现为:
1、表达形式不一样
我们知道,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表达形式是不同的,一个是文字表述,一个图形表述,因此,表达形式是大的一个区别。
2、强调的方向不一
图形商标强调的是图片的形状,商标 申请 费用,而文字商标则
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的优缺点
1.图形商标
优点:
(1)比较直观,艺术性强,并富有感染力。
(2)不受语言的限制,不论哪国人讲何种语言,一般都可以看懂,有的一看即可呼出名称,有的即使不能直呼名称,也可以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
缺点:
因没有具体的称谓,有碍人们的口头交流,特别是较抽象的图形商标,不便于广告宣传,文字商标申请,影响商品的销售。
1.与文字商标相比不利于称呼与传播;
2.图形商标的查询难度较大,与文字商标相比,注册成功的概率相对较低。
2.文字商标
优点:
1.文字商标同时具有形、音、意,分别用于感目、感耳、感心,能直观的传达信息,便于称呼;
2.文字商标的注册成功率较高,因为文字商标查询相对容易,可预先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故通过审查的概率相对较高。
缺点:
1.受语言、地域影响程度较大,如外国文字的商标就更难被当地人记忆和认知,这也是国际品牌一般都会再针对东道国重新注册当地文字商标的原因;
2.某些只可意会难以言明的意义,通过图形更容易传达,而文字商标在这类表达上有所欠缺。
来源: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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