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广州:
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7700元/件,获国知局70%费用减缓的,资助33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600元/件。对获发明专利的,增加资助2000元;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300元/件。
深圳:
1.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六个月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申请人在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对获得国知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补贴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2.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六个月内(以授权公告号为准),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资助1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3.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该机构每件资助1000元,专利申请,但对电子申请率未达100%的专利代理机构不予资助;
4.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diyijian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申请人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灵通琴 七弦琴资讯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开始申报
记者从国知局获悉,《国知局办公室 教育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专利申请 代理费,标志着我国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专利申请流程,根据《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该批次拟评定30所至50所试点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区、市)将深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在做好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
据介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的有关要求,2015年,国知局、教育 联合启动开展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评定出两批共60所试点学校。此外,全国目前的省级试点学校达到700所、省级示范学校超过140所。(知识产权报 记者 崔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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