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科技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共同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新《认定办法》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该办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 认定国家高新的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按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事项,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专业考试著作权案例分析,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五)低息daikuan,优先上市。
(六)政府资助(政策详情将于近期出台)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 国家高新认定流程
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评审----公示----备案----证书”六个步骤。
我机构代理企业向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机构收到专家的评价意见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前述工作在认定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版权登记,是对商标权大的保障!
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在注册商标的同时考虑登记版权,商标和版权 看似并无太大关联,其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小编就来解释一下,为什么说版权登记是商标的保护。
很多人都有一个思维误区,认为拥有了该商标的商标权等同于拥有了该商标的版权,但是事实是拥有该商标,却也未必拥有该商标的版权。如果想要同时拥有该商标的商标权和版权,在注册商标时,必须做版权登记。
商标权和版权两者之间有很大区别,不是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士根本不会在意两者的关系。
商标权指的是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独占该商标的使用权。
版权即著作权,英文名称copyright,不能取得著作权的有,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总称。
登记版权可更全面的保护商标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导致的权利缺失。
当商标的设计者和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人的时候,从法律上讲,是不会产生权利冲突的,但如果二者非同一个人,或者两者为同一人但是无法证明的时候,权利冲突就产生了,这种情况下,商标的注册很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一件委托作品,或是职务作品,没有进行版权登记则难以证明其归属权,无法确定原始权利,就会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而版权登记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著作权,因为除非有其他足以推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著作权利人对注册商标有异议的可以向商标评审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可以请求判令商标权人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
所以如果版权归属不明,商标在注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商标作品的版权之争。也就是说,当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若商标设计者主张该商标的著作权属于他本人,而商标申请人又无法拿出相应的证据材料,就会产生麻烦。而到目前为止,只有对商标进行版权登记才是便捷的规避方式。将原创的图形申请商标的同时进行版权登记,可以保证该商标的著作权和商标权都属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人能够与你发生版权归属之争的。
此外,有些人觉得,作品自完成之日起就拥有著作权,既然都拥有了,还登记干什么?虽然版权自带保护功能,但这种保护在需要提供证据确权时是无法起到作用的,这也正是它的弊端所在。为了对我们的版权进行保护,好的方式还是要进行版权登记,特别是商标,先做版权登记的,能够在后续注册过程中避免很多问题。
1、商标申请是按类别的进行注册的,相应的保护也是按类别,您的商标暂时还没有做到全类覆盖,那么版权起到一个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
2、商标申请周期较长,版权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
3、版权可证明商标的归属权,以免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
4、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任何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5、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提前注册,此时,利用版权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来源:商标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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