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字注册不了怎么办?
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和服务对象的特定标记,是否能给商品的购买者或服务行业的服务对象,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取决于产品的质量好坏与服务过程的优劣,同时也对商标名称是否具有鲜明、醒目、易认、易记等个性特征,著作权,具有很高的要求。
越来越多的商界朋友知道,商标专用权获取的途径就是通过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申请注册商标,很多公司名字(商号)已经注册不了了,这是越来越多企业无法避免的问题,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1.通过增加或者减少具有实质含义的字来注册,如:注册教玩具类商标 奥尔夫,查询发现注册不了,可以改成:奥尔夫天地、奥尔夫之家。
2.改字,结合企业特征,不是著作权的内容,通过摘取企业名称中的一个字,加上另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字组合,如:注册鞋类商标 豪远,查询发现注册不了,企业老板名字里有个志字,专业考试著作权案例分析,可以改为志远来注册企业商标(品牌)。
3.更换形式,中文字注册不了,可以通过拼音或者拼音缩写来注册商标,如:力霸卫浴注册不了,可以用LIBA或LBWY来注册,使用的时候在对应的商标名称下面标上公司名称,消费者可以非常直观的知道这个英文(拼音)商标就是该公司的。
4.直接用企业文化相关的词组来注册,如:公司名字鑫豪注册不了,而公司而企业文化宣传口号为“诚信至上,誉满天下”,那就可以采用“诚誉”来注册商标了。
虽然办法有很多种,但是通过具体办法得到的商标名字还是要咨询相关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商标代理人来查询,规避没必要的风险,商标注册从来就没有100%的成功率,而每一个合格商标代理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将每一个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商标注册风险降到低。
来源:知产联盟
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 电商商铺成被告
当前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以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等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为代表的融合线下生产—网络交易—物流运输的交易模式,已经成为商品零售的主流模式之一。
传统的线下交易模式中,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有较为完善的规则利于遵循。但对于电商平台提供的线上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问题缺乏统一的指引规则,一部分具体规则散见于不同的法律、司法解释之中。
日前,一起关于“福建美之扣家居”和“天猫”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 审结。
发现电商侵权行为
专利权人提起诉讼
汪恩光系“多功能榨汁机”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2014年3月12日,汪恩光的委托代理人登录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经营的域名为tmall.com的天猫商城,在一家名为“美之扣旗舰店”的商铺中购买到“美之扣”手动榨汁机一台,并对网络下单、付款、收货的全过程进行了公证保全。
经比对,汪恩光认为该商铺销售的产品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于是直接提起诉讼。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在收到 送达的起诉状后及证据材料后,自行删除了证据保全公证书中列明的侵权产品网址。
不过,在证据交换过程中,汪恩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表明在tmall.com网站上的“美之扣旗舰店”中仍有侵权产品展示出售。但经过各方确认,现场演示中所出现的侵权产品,其产品名称、网址等与公证书载明的侵权产品的对应信息不同。
判决:
被告商家停止生产及销售并赔偿105000元
“在认定过错时,应当以电商平台的经营者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预见力和控制力为前提,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预见力和控制力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和知识产权纠纷的类型相关。”办案法官称,在本案的专利侵权纠纷的背景下,销售侵权产品的商户侵犯的是他人的授权技术方案,侵权判定有较高的专业性,仅从商品外观无法判定是否为侵权产品,要求电商平台经营者在数量较多的商品中甄别出侵权商品并不现实。因此,在电商平台的经营者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删除了权利人事前明确指明的商品链接后,可以认为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无需再行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比对,一审 认为由福建美之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并通过开设于天猫商城的“美之扣旗舰店”销售的榨汁机侵害了汪恩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交易服务,并未销售侵权产品,且已经尽到了平台服务者的注意义务,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一审 依法作出如下判决:福建美之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汪恩光“多功能榨汁机”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榨汁机产品,并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福建美之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赔偿汪恩光经济损失105000元;驳回汪恩光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该案经省高院二审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小创学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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