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广州:
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7700元/件,获国知局70%费用减缓的,资助33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600元/件。对获发明专利的,增加资助2000元;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300元/件。
深圳:
1.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六个月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申请人在缴纳有关费用后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对获得国知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补贴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2.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六个月内(以授权公告号为准),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的,增加资助1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3.深圳专利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后者上年度纳税额需达到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该机构每件资助1000元,但对电子申请率未达100%的专利代理机构不予资助;
4.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diyijian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但对非电子申请的专利不予资助。
申请人在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资助的,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灵通琴 七弦琴资讯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关注 | 湖北应城市两百万元重奖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
为加快推进应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经应城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市获批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优势培育)企业和2016年度专利申请等后补助项目进行奖励,共拨付财政奖励资金205万元。
为优化知识产权工作政策环境,应城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资助力度,对获批的省级、孝感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gao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支持。对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职务发明的gao资助5000元/件,对市开发区及各类工业园区制定相应的专利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对发明专利人给予不少于3000/件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2015年5月和11月,该市先后获批湖北省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专利法实施细则,为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当年12月应城市召开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大会,专利法 商标法,印发《应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专利法 修订,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确定,每年增加知识产权管理经费50万元。相继邀请国知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总审查师朱宁率队到该市把脉问诊,邀请湖北省知识产权学会常务副会长、法学专家彭学龙教授给中心组专题授课,专利法,先后成立了武汉工程大学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应城市分站,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武汉智嘉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所2家应城专利服务分支机构,通过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企业培育工程”、“发明专利‘扫零’工程”、“专利成果转化工程”等三大工程,2016年该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市完成专利申请量410件,其中发明专利25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62%和50%,应城市知识产权局也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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