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值专利再多些
跟专利强国相比,我们基础型、原创型、高价值和核心专利相对较少,专利“虚胖”现象比较严重
在大飞机研制过程中产生了一大批专利,其中有一些起到关键作用,这些专利被称为高价值专利。它们不仅让我们研制大飞机有了底气,也在航天等相关领域有巨大的应用潜力。
通常,高价值专利具备以下四个主要特征:一是“高”,即技术的研发创新难度高;二是“稳”,即专利的权利稳定;三是“好”,即专利产品的市场前景好;四是“强”,即专利的技术竞争力强。
近年来,我国专利的数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但还称不上专利强国。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总体上我们的专利质量不高。跟专利强国相比,我们基础型、原创型、高价值和核心专利相对较少,专利“虚胖”现象比较严重。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都离不开高价值专利的支撑。近年来在国知局的大力推动下,全国各地陆续涌现出一大批有代表性的高价值专利。山东理工大学毕玉遂教授团队的一件专利获得了5亿元许可费,创造了山东省单件专利许可费的新纪录;中国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在高铁齿轮传动领域形成了一大批核心专利并构建专利池,两年时间完成了400余件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占比近50%。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2015年以来围绕新材料、智能装备、生物药类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省布局了7个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为优质专利助力。
然而,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比如,我国尚缺乏专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计划;各省市的专利导航工作缺乏统一协调,工作内容重复;部分创新主体偏重应用性研究,着眼长远的基础性研究严重缺位;一些代理机构追求眼前利益,专利代理服务水平低下等。另外,专利申请,许多地方管理部门还停留在追求专利数量的阶段,喜欢用专利数量指挥棒来考核知识产权工作。这些情况都急需改变。
培育高价值专利,不单是知识产权部门的事。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高价值专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建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服务机构协同合作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让高价值专利源源不断地冒出来。(人民日报 苗文新)
欧盟商标具备以下特点 :
1、 费用低。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五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二十五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 欧盟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专利申请,是可以的。
4、 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5、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6、 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7、 一件商标申请多可涵盖三个类别商品或服务,超过三个类别的,每增加一类费用须另外收取。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