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利撰写角度浅析权利要求书中的“清楚”
总第122期 张文华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专利]文章
专利权,顾名思义,是一种专有的权利,即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相应的专利技术。专利权人要想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且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需要通过专利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书来确定。 基于权利要求书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地位,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便成为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的重中之重。而要完成一份完美的权利要求书是需要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的。例如,可以从权利要求的侵权可视度、所涉及产品的市信息以及所涉及技术的发展趋势等角度考虑,但笔者在本文中并不对上述内容进行讨论,而是从权利要求的'清楚'这个角度作一些探讨。因为,笔者认为,无论从哪种角度来撰写权利要求书,'清楚'是根本的要求,只有保证'清楚',权利要求才能准确地限定要保护的技术方案,这样可以使得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合理主张,也能避免专利权人对权利的过度解释,获得与自己的方案不相对称的权利;同时也可以使得公众地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从而规范自己的市场行为或生产行为。
那么,什么样的权利要求才算是清楚呢?笔者认为,只要权利要求书中的逻辑是清楚的,则可以认定权利要求书是清楚的。简单来说,逻辑是指思维的规律或规则,笔者认为,专利新颖性检索,一份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过程体现了撰写人的思维规律。那么如何撰写出一套逻辑清楚的权利要求书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考虑。
一、法律层面规定的逻辑 该层面主要表现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例如: (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3款规定,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也就是说,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对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地限定,而不能对其未引用的权利要求进行限定,这样便牵扯到权利要求间的引用关系问题:例如出现缺乏引用基础的问题;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由于法律规定的逻辑比较明确,只要按照法律的相应规定执行即可,本文不作具体阐述,以下针对技术层面的逻辑进行详细阐述。
二、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的表述要符合逻辑 权利要求是基于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的组合,是一项完整的技术方案,因此,这些技术特征是否清楚以及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是否清楚,直接决定了该项权利要求是否清楚。 虽然,我国对权利要求的解释采用的是'周边限定原则'和'中心限定原则'之间的折中原则,即在具体解释权利要求时,可以参考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进行解释。但是,由于一些国家在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时仍然采用'周边限定原则'(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决定,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必须忠实、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进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企业考虑到后续海外专利布局的需要,应当尽量不要过度依赖于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尽量保证权利要求本身是清楚的。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1.文字表述要清楚、准确 文字表述要符合汉语语法意义上的清楚、准确:
(1)没有逻辑或语法上的毛病。举个极端例子,例如大家一般都说'吃饭、喝水',一般不说'喝饭、吃水'。如果在法律文件中出现类似的词语,你就需要澄清一下,因为一般饭都是吃的,新颖性,你突然说'喝饭',那就需要解释一下如何'喝饭'、'喝饭'与'吃饭'的动作有什么区别。因此,权利要求书中的语法是要准确的,避免给专利后续可能出现的审查、无效或侵权过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文字所表述的含义是唯一的,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或语义多重的词语。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的词语,例如'薄''厚''强''弱'等含义不确定的词语,除非在该词语在特定技术领域有公认的确切含义。
(3)权利要求书中的词语符合本领域的自然规律,属于技术术语。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并不是文字游戏,还需要了解本领域的一些基本常识。否则在后续审查过程或无效等过程中会存在漏洞。
警惕!富士康要跑了!中国制造业全线崩溃......
导语 ▌如果没有对劳动、知识、技术投入的支持,没有对实体生态的敬畏,沉迷于炒作和投机主导的泡沫经济,富士康没有理由留下。
富士康在美国建厂越来越不像是开玩笑。
12月7日,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发布公告,发明专利新颖性,正在评估美国地区潜在的投资机会,借此扩增当地营运业务。
消息是软银创始人孙正义先捅出来的。他老兄跟美国当选总统川普先生聊嗨的时候出示了一份联合投资“承诺书”:软银和鸿海承诺在未来4年在美国本土投资570亿美元,创造1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鸿海集团投资70亿美元。
日本的老孙要砸500亿美元(台湾老郭还不确定所以先不发:)
一年前,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就透露:已有一批约30人的团队在美国考察,准备布局与集团领域有关的人工智能技术。
富士康有一百多万员工。很难用一句话形容这家企业。
很多朋友对富士康的认知还是低端的血汗工厂,他们觉得富士康这样的“低端企业”赶紧离开中国,然后中国经济就能更快地“腾笼换鸟”、华丽升级。
然而他们不知道,富士康是中国改开以来工业化扎实的成果。
如果富士康不能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完成升级,一定会在中国之外完成。
在全民炒泡沫讲故事的环境里,中国实体产业真正有机会升级的,是富士康这样有积累、有资源、有生态连接能力的“传统企业”,权利要求新颖性,不是那些追逐风口的“新兴产业”。
2015年,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总收入约4.5万亿新台币,按当前汇率≈9700亿人民币。
2015年:华为2882亿,腾讯789亿,阿里708亿,百度490.5亿。四家中国级IT企业的营收总和是:4870亿元。
鸿海的营业额是这四家企业营收总额的两倍。
尽管鸿海的利润率偏低,但稳定性却强于它的上游。不管哪家企业的消费电子终端做得好,都要跟鸿海做生产端的生意。
诺基亚和摩托罗拉曾经是富士康的大客户,现在它们淡出消费市场,富士康更强大,甚至回过头把诺基亚功能机给收了。
工业流水线的鼻祖亨利·福特曾说:没有人能管理100万人。
富士康在5年前员工总数超过百万人,是人类有史以来一家百万员工的工业企业,工业流水线登峰造极的产物。
把管理做到了人类有史以来牛掰状态。反应速度、效率,都不亚于小企业。连续十几年里,富士康霸占中国出口(占出口总额约5%),旗下企业分居粤、鲁、豫、晋等五六个大省出口。
全球40%的消费电子产品,富士康造。
郭台铭在一次采访中说:“去年圣诞节在美国畅销的前十个产品,有7个是富士康做。我想大家都看到这个报道。比如你手上这个照相机,这个伸缩镜头,就没有其他公司做得出来。这个的模具是要非常精密的。(如果有谁做得到)你告诉我,我马上把那家公司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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