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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_联邦知识产权(优质商家)_2012知识产权口号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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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_联邦知识产权(优质商家)_2012知识产权口号: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为什么知产顾问都推荐你注册第35类商标?

    近很多人问我,听说第35类商标是多能商标,所有的行业都能跟它扯上关系,是真的吗?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说一说,这第35类商标有没有必要注册?

    第35类商标属于服务商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具体包括以下群组: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用品或批发服务

    根据上述分组的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简单粗暴的先大概概括,那些类型或者经验性质的企业要注册第35类商标:1、广告公司、策划公司、设计公司等文化创意服务。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户外广告350003、广告设计C350001、 广告策划C350002、广告宣传350039、广告稿的撰写350099、广告代理350047等。

    2、进出口贸易公司、电商等销售交易服务。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进出口代理350005、市场营销350106、电话市场营销350107、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350120。特别注意的是后的“为商品和服务… ...提供在线市场”是2015年1月1日出现的,之前是没有的。也是标志着电商服务商标的明确。

    3、商业管理咨询服务类公司。主要是针对为企业提供商业信息服务,商业调研服务等。以及商业管理,主要为饭店管理,商业顾问等。(也就是为企业服务的企业)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商业管理辅助350001、饭店商业管理350078、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096、商业信息350065、民意测验350066、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350119等。同时也适合商业服务公司等。

    4、医院药铺等。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350108、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 C350009等。

    4、猎头公司,招聘服务及人事管理等类型的公司。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职业介绍所350012、演员的商业管理350079、为挑选人才而进行的心理测试350090等。

    5、会计财务公司。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计350015、绘制帐单、帐目报表350016、商业审计350017、税务申报服务350123等。

    6、秘书及办公服务类型公司。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文秘350072、复印服务350009、文件复制350026、计算机文档管理350061、在计算机数据库中更新和维护数据350117(网管?)、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350013等。以上6种类型公司,可以说是必须注册第35类商标。如果被别人先注册,将会有很严重大后果,轻则改名换姓,重则官司缠身。

    【3503】替他人推销

    作为在第35类中受争议的一个群组, 【3503】替他人推销也是其他企业是否有必要注册第35类商标的关键点所在。很多企业认为,自己是主营生产制造的企业,只要注册了产品类别相应的商标就可以进行宣传推广了,而第35类是服务商标,根本没有必要注册,但是,有这种想法存在的,实际上蕴含着极大的风险。

    举例来讲,A为生产饮料的厂家,国知局,并且只在产品相关的商品类别上注册了商标,而B在第35类上注册了与A同名的商标,此外,B还以这个商标为名开了一家专卖饮料的店,虽然与A同名,但只要B销售的不是A生产的商品就不会造成侵权,但在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消费者会将B商店销售的商品等同于A品牌的商品,如此一来,A无疑将受到非常大的经济损失,而一旦B商店出现问题,A品牌商品的口碑也会受到连累,实在是得不偿失。

    所以说,一旦放弃了注册第35类商标,就等同于把自己的主动权交给了别人,不仅保护不好,甚至会带来巨大风险。

    此外商标注册类别在进行了修改后,第35类增加了点击付费广告350113、搜索引擎优化350111、网站流量优化350112等和搜索引擎有关的服务内容,还增加了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350119、在计算机数据库中升级和维护数据350117两项,以前网站、电子商务属于哪个类别原来没有定论,但现在多数网站可以归入第35类的保护范围了。

    所以说,出于防御和规避风险的目的,注册第35类商标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正是很多知识产权顾问都向我们建议注册第35类商标的原因所在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们还是很有必要及早注册第35类商标的。

    来源:商标圈


    讲述知识产权案件背后的故事之一 ——松下诉金稻侵犯“美容器”外观设计专利权案


    来源: 一周一例话IP


    “爱美是人的天性,不论是男人或者女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聪明的女人在美容院享受,可悲的女人在医院里忍受”“人类有一种爱美的本性”关于爱美的语句比比皆是,当美丽成为了一种事业的时候,竞争也就随之而来。

    这周让我们七剑客之一的舍神为大家细说一起因“美容器”引发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2015年2月,全球老牌电器制造商——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下文简称松下)一纸诉状将国内美容电器龙头企业——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金稻)及其代理商告上法庭,诉称金稻生产、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所拥有的一件名为“美容器”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130151611.3),并以此主张金稻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


    2015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fayuan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金稻确侵犯了松下专利权,同时全额支持原告300万赔偿额。随后,金稻及其代理商以不服一审判决为由上诉至北京市高院。2016年12月,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时至今日,这场因爱美而起的专利硝烟渐渐归于寂寥。知产圈人士聊起本案时,讨论多的可能是破纪录的高赔额以及二审中进一步明确的侵权获利证据认定规则。然而,细细追溯隐藏在本案背后的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细节,不难发现,“原创设计缺失、专利风控不到位、山寨仿品满天飞”等因素交织在一起,终造成了金稻败诉的结果,由此也揭开了国内制造业尤其是小家电制造企业的生存、发展之殇。

      首先,不得不提本案被告——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虽然在侵权案件中败诉,但金稻并不同于那些靠低端模仿为生的山寨企业,据凤凰视频品牌故事栏目报道:金稻成立于1999年,在当时产品接受度还不高的情况下,其通过自主研发,推出了国内冷热结合的喷雾美容器,震惊了当时的国内美容市场。由此可见,金稻其实是一家拥有自己原创基因和商业价值主张的企业。

           然而,正如本世纪初千千万万家中国企业曾面临的困局那样,在国际化飞速发展的浪潮里,金稻频频遭遇美、日、韩等国高水平电器制造公司的冲击,生存困难、举步维艰。2002至2007年的5年间,金稻更是陷入了为日本企业代工却因质量不达标而巨亏的险境,令人扼腕可惜的是,金稻在黄金五年中失去的不光是市场份额,更错失了积累原创技术和构建自有品牌的机会。

    追赶迫在眉睫,如何在发展过程中突破壁垒、实现弯道超车?显然,金稻大胆选择了模仿战略。

           模仿战略又称跟随战略,是近年来国内制造业尤其是家电制造业常用的发展战略,对研发预算不足,研发水平不高的企业而言尤其适用,该战略通常针对市场上爆款产品进行模仿,通过规避设计达到防止侵权的目的,进而实施微创新,再配合外围专利布局策略,可以迅速实现“先傍、后超越”的效果。在国内企业近些年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这种思路已深入人心,传染性极强,然而笔者认为,模仿战略之于企业,能让企业获得市场销量激增的快感,然而长远来看,这种方式透支了企业的研发热情,容易产生依赖性和惰性,大多数失去原创动力的企业恐难再度雄起。

           谁料想,金稻几年前实施模仿战略的种子,未来竟结出了专利侵权败诉的恶果。

           或许金稻更没想到的是,作为模仿者的自己,在被诉专利侵权的同时竟然也举起了打假的大棒。2014年,在金稻DK2331产品大卖后,随即引发了国内同行的大量模仿,一时间冒牌“金稻”产品横行于市,从这个层面来看,金稻既是模仿战略的受益者更是受害者。值得一提的是,几乎在松下诉金稻的同时,向国内制假及售假厂商宣战,极力挽回损失。

            当金稻等中国企业疲于在生存线上奔波时,国外巨头依托于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技术研发储备,早已开始悄悄在国内布局专利。以松下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00年即开始在华布局水蒸气式美容器等相关专利,截止目前累计申请56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0件、外观13件、新型6件。

    松下的诉讼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在国内美容器市场发轫之始,其绝不会主动出击,等到2014年金稻产品大卖以及大量同行纷纷仿造并形成大体量的市场销售之后,2012知识产权口号,2015年松下果断出击,以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突袭该行业龙头企业金稻公司,终获得300万高额赔偿。风控之疏        金稻的专利风控工作不到位也是导致侵权结果发生的重要因素。

           从金稻产品设置提手等4个区别可以推测,金稻产品在上市之初很有可能做过风险专利排查,并进行了一定的规避设计,通过内部构件等的减少或替换跨越了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等掣肘,成功规避了松下的发明专利(专利权ZL201310055492.X)。然而,松下的高明之处在于,其综合利用了发明和外观两种不同类型的专利保护同一个产品。众所周知,判断外观设计侵权的原则与发明、新型侵权判断原则有较大不同,其以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为原则,以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为判断主体,以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相同或者近似作为判断标准。两审fayuan在综合考虑涉案专利与被诉侵权产品的全部设计特征及其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后,均认定二者相近似,终判决金稻侵权。

      

       

           虽然被判侵权成立,但截至发稿日,金稻DK2331产品依然在各大电商渠道热卖,并作为主打产品在金稻网站主页进行宣传。金稻为何有此之大胆的行为,是与松下达成了和解还是故意采取的某种商业策略,抑或是知识产权的疏漏,我们不得而知。

           从专利情况来看,金稻自2013年开始布局至今,已申请1件PCT专利及4件国内发明专利,拥有9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及34项外观设计专利权。随着金稻实力的增强,其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逐步增强,发展战略已从模仿战略逐步回归自主创新战略,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强保护制度的引领下,定会给金稻品牌维权以更多支持。文章后,笔者祝愿金稻早日走出诉讼阴影,真正成长为中国美容电器,成为中国创造走向世界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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