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鞋上的字母“N”,一场“战役”又已打响!
日前,新百伦贸易公司因欲拆掉他人鞋上的“N”标识,将浙江省杭州市下沙新美商城一商铺经营者韩某及新百伦体育公司和琪尔特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目前,法院已经审理了该案,但尚未宣判。鞋上的“N”标识特有吗?您怎么看?
“New Balance”欲拆掉他人鞋上的“N”标识
继今年6月与广东省自然人周乐伦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终审有果后,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新百伦贸易公司)日前再次牵涉进了一场商标侵权纷争之中。
据了解,此次新百伦公司系作为原告,将浙江省杭州市下沙新美商城一商铺经营者韩某及同位于福建省的经销商新百伦(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新百伦体育公司)与生产商琪尔特有限公司(下称琪尔特公司)作为被告,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三者共同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者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490万元。
12月8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美国新平衡运动鞋公司(New Balance Athletic Shoe Inc.,下称美国新平衡公司)于1906年在美国创立了“New Balance”运动品牌,其在中国获得核准在鞋类商品上注册“N”“NB”及“New Balance”商标。美国新平衡公司在其生产的运动鞋两侧突出标注有粗体的大写英文字母“N”,并自1995年开始在中国进行生产和销售。
新百伦贸易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系美国新平衡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商,享有在中国非独占使用其美国新平衡公司持有的“New Balance”“NB”和“N”商标、商品名称和标识的权利。
此次新百伦贸易公司公司作为原告诉称,自2004年初开始,美国新平衡公司开始投入大量广告资金宣传、推广“New Balance”运动鞋,而且在广告宣传中大量突出宣传了运动鞋两侧使用的“N字母”标识。经过持续广泛的销售和广告宣传,“New Balance”运动鞋在中国市场上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同时,“New Balance”运动鞋两侧使用的“N字母”标识是相关运动鞋上突出、具识别性的标识,发明专利,经过新百伦贸易公司及美国新平衡公司长期、广泛的宣传和使用,已经足以使相关公众将使用在运动鞋两侧的“N字母”标识与 “New Balance”运动鞋联系起来,具有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知名商品“New Balance”运动鞋的特有包装装潢。
新百伦贸易公司认为,新百伦体育公司与琪尔特公司在明知“N字母”装潢是“New Balance”运动鞋特有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装潢的情况下,仍然在其生产、销售的“New Bunren”运动鞋的相同位置上使用了相近似的“N图形”标识,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对新百伦贸易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韩某作为商铺经营者,明知涉案“New Bunren”运动鞋系为侵权产品却仍然进行销售,亦构成不正当竞争。
新百伦体育公司辩称,该公司于1994年起便开始在运动鞋上使用并随后申请注册了“NEW BUNREN”商标,经过长达20余年的长期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在运动鞋商品上使用的“N图形”标识,其由“NEW BUNREN”系列商标中的英文字母“N”演变而来,属于对其注册商标的合法规范使用。而新百伦贸易公司生产、销售的“New Balance”运动鞋两侧所使用的“N”字母,系为26个英文字母之一,发明专利,不可能也不应该为新百伦贸易公司所特有及专用,发明专利说明书,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新百伦贸易公司的“N字母”标识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制定背景
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专利代理行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十二五”期间,我国专利代理行业规模逐渐壮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行业自律不断加强、运行体系更趋健全,基本实现了《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中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迎来重大战略机遇。未来几年,我国将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和保护效果,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专利代理是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的重要环节,是形成高质量专利的关键,是提升运用效益和保护效果的基础。为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必要制定《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国知局经过2年多的深入调研和研究,制定了《规划》,并于2017年2月27日印发。
主要内容
《规划》全文共分5个方面,包括发展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任务措施、重大工程以及实施保障等。
结合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规划》的发展目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定性的角度描述了“十三五”行业规模、人才素质、行业结构、发展模式、服务能力、国际化水平、行业环境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预期目标,同时辅以定量目标,对可以量化的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力图具备可评估性。
在任务措施部分中,《规划》从7个方面对任务措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包括深化制度改革、升级服务水平、促进协调发展、提高国际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业协会能力。
另外,《规划》还以专栏的形式,从核心业务质量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提出了3项工程。
发展目标《规划》在发展目标部分对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在“十三五”末的发展状态进行了整体描述,即形成规模适宜、结构合理、能力的人才队伍,行业资源分布合理,服务领域和服务水平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市场运行体系较为完备,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发明专利有效期,成为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也是满足创新主体需求的成熟的专业服务业的形态。
在发展目标部分中,《规划》还从行业规模和人才素质、行业结构和发展模式、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以及行业环境和社会影响力等4个维度,以定性结合定量的方式,为行业发展制定明确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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