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中的继续申请
总第24期 24期 傅玉发表,[专利]文章
美国《专利法》中所指的继续申请共有三种类型:完全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和分案申请。但是,上述三类继续申请又各有特点:
1、完全继续申请
完全继续申请的说明书相对于母案申请不能包含任何新主题,同时其权利要求应当不同于母案申请。完全继续申请的全部主题都可享有母案申请的申请日。当母案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被全部驳回时,或者当母案申请中的权利要求部分被要求删除以获得专利权时,申请人往往可以通过完全继续申请的方式,对被驳回的权利要求或被要求从母案申请中删除的权利要求重新提出或修正提出,从而获得进一步审查的机会。
2、部分继续申请
部分继续申请给予了申请人新增主题的机会,其中与母案申请相同的部分享有母案申请的申请日,而新增主题的内容只能享有新的申请日。当部分继续申请提出时,相同主题的在先申请将被放弃,商标申请,因而部分继续申请与我国的国内优先权是相似的,不同的是,商标申请流程,部分继续申请与我国国内优先权的提交时间限制是不同的。
3、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是从正在审查中的母案申请中分离出来的、以母案申请为基础的继续申请,分案申请相对于母案申请是独立的、不同的发明,分案申请的内容要求已在母案申请中被公开,并且分案申请享有母案申请的申请日,这与我国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分案申请是相同的。
美国《专利法》关于不同类型的继续申请的规定,临时执照副本商标申请,并没有对继续申请的数量进行限制,可以看出,中文商标申请,其宗旨是使申请人得到更多的审查时间,而不必申诉,从而尽可能使申请人的发明受到专利保护
国知局:支持律所专利代理放宽专考资格
知产库按:
国知局2017年4月印发《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亮点太多停不下来:
1.支持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
2.放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完善企事业单位专代资格人员执业经历认定的实施机制;
4.探索个人事务所制度试点;
5.探索建立预备执业制度;
6.全行业年营业收入已超过150亿元;
7.推动专利代理人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试点工作;
8.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9.建立专利代理质量投诉平台;
10.严厉打击利用非正常申请套取资助的行为;
11.研究建立专利代理人职业能力评价和分级制度;
12.研究制定专利代理互联网服务规范;
13.推动鼓励高等院校开设专利实务课程;
14.推动完成专利代理条例、管理办法、惩戒规则等修订;
15.深化专代行业协会社会化、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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