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图(20年-自申请日)
美国专利的种类 发明专利(UtilityPatents) 从申请日算起20年 外观设计专利(DesignPatents) 从颁证日算起14年 植物发明(PlantPatents) 从申请日算起20年 保护期限自美国发明申请日或PCT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和十一年版缴纳维持费 递交美国专利的三种途径: 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如果该专利以后不需要在中国申请,可不通过保密,直接提交美国申请) 2,大多数都是利用巴黎公约途径的优先权 巴黎公约:发明-12个月的优先权 (没有宽限期,美国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超过就无效了) 外观设计-6个月的的优先权 如果错过优先权,美国专利申请,在早公开日一年以内申请也可以,只是没有了优先权 3,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来递交美国专利申请。 PCT:自优先权日30个月进入美国(错过优先权日期提交恢复请求书及缴纳额外费用再进入美国,恢复官费:微实体官费850美金,大实体1700美金+140美金(晚递交文件费用+300美金服务费) 申请所需文件: 1,优先权信息:优先权日期、优先权号及国家/PCT号及书面检索报告,未公开的提供PCT申请文件及优先权信息 2,发明人申请名称中英文、地址,(法人姓名地址) 3,专利说明书 4,美国专利申请书,指示申请人发明人为微实体还是大实体
一文读懂《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内容
修改背景
2012年,国知局公布并施行《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5年来,该举措较好地满足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持续推进,新形势对于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办法》仅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但创新主体在实践中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也有着比较迫切的需求。另外,美国专利申请总量,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发现,优先审查制度存在适用条件比较单一,与国家在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衔接不够,相应的程序性规定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等问题。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国知局提出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扩展适用范围
现行《办法》规定 国知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征求意见稿建议
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改进点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审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有助于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胡姝阳|中国知识产权报)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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