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改革要点和亮点回顾
2017年5月2日,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正式公布了新版的欧盟商标审查指南草稿,为欧盟商标改革第二阶段的方案正式生效前收集更多的公众反馈。借此东风,我们为大家简要回顾一下此次欧盟商标改革的一些要点和亮点,以便后续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新《欧盟商标条例》及审查指南。
(二)商标的新类型的引入 在新《条例》中,欧盟商标取消了对“图形表示”(Capable of being Represented Graphically)的强制性要求,允许通过一般现有技术,将标识通过可能的方式呈现。同时,新《条例》增加了“颜色”和“声音”作为可注册的标识。
此外,新《条例》还引入了一种新的商标类型—欧盟证明商标(European Union Certification Mark)。这种新型的证明商标用于识别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类似于我国的证明商标。
(三)商品或服务描述的新要求不同于以往的宽松要求,新《条例》要求商标申请人必须具体、清楚和准确地描述出的商品和服务,有关机构可以据此明确地划定出商标的保护范围。
(四)重要期限的变化
(五)侵权认定的变化1.企业名称使用的商标限制
新《条例》新增规定: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在商品上可能会被禁止。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一是并非所有的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都构成侵权;二是如果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而且同时将这一企业名称使用在商品上,可以判定为侵权。
2.过境侵权货物的认定
基于商标的地域性特点,海关的重点一般集中在投放于本辖区的货物,而对过境货物侵权的认定,往往采取比较保守的态度。但根据新增规定,商标所有人无需证明过境货物将会投放到欧盟市场,只需证明该商品满足如下三点,即可阻止侵权货物进入欧盟:一,该货物包括其包装来自第三方,具有同欧盟注册商标相似或容易混淆的标识,且未经授权;第二,该货物正处在交易过程中;第三,该货物在欧盟没有获得自由流通的资格。
—爱谱赛德之声—
欧盟商标此轮改革让法律跟上了时代的轨迹,使法律具有了时代的新鲜气息。同时,从上述内容我们也可以看出,此次改革要点绝大部分都是围绕着如何让商标权利人更加便利地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为商标权利人留出了更大的维权空间。这些变化,需要我们去适应,也需要我们在实践运用中不断加深理解,从而才能大限度地依据法律规定维护好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挖掘的三种商业模式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银惠 专利神教掌门
原标题:专利挖掘的三种商业模式
一、前言
根据对专利的感情不同,世界上分为三种老板。种是无感型,第二种是痛感型,第三种是无奈型。无感型,就是没遇见过专利问题,也没接触过。痛感型,就是因为专利倒霉过,所以对专利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比较重视专利。无奈型,就是自己拿专利告别人,从来没赢过,所以很无奈。
痛感型的老板也希望自己有很多专利,所以对专利挖掘很是上心。可是,专利好客观的说,不以老板的意志为转移,因为老板一般不亲自写专利。懂技术的是技术工程师,一般不懂专利,写专利有难度。
从企业管理者的角度说,美国发明专利说明书,怎样才能挖掘专利呢
二、专利挖掘的三个条件
这篇文章谈的是在专利挖掘过程中的企业资源配置问题,适合的读者是企业的管理者和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挖掘的条件肯定是,大老板觉得专利有用,大老板认为需要提高专利数量。如果大老板没兴趣,就不要做专利挖掘。这个不需要解释吧。
专利挖掘的第二条件肯定是,起码得有技术人员,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这个也不需要解释。专利其实跟创新的关联并不一定很大,美国发明专利,只要有技术人员就有专利,至于技术水平高低反而没啥关系。
专利挖掘的第三条件肯定是,得花钱啊,企业得有钱,给专利方面充足的预算,而且不指望专利能迅速给企业赚到钱,甚至是要做好准备,企业的一生中,专利都是净亏损的,从未赚过钱。专利从来都不是一个能直接赚现金的部门,从来都是间接地,保障企业的市场。
三、专利挖掘的两种类型
专利挖掘应当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技术原因的专利挖掘,第二类是专利原因的专利挖掘。技术原因的专利挖掘,就是先产生了技术,然后把这个技术申请专利。专利原因的专利挖掘,就是先产生了专利纠纷或者是在专利分析的过程中找到了有威胁的专利,然后就着这个专利,刻意创造一些规避设计的技术,再申请专利。
关于如何产生技术,那是技术人员的事,美国发明专利的好处,对应于本文的专利挖掘的一种商业模式。关于规避设计,需要先搞专利分析,再搞技术研发,然后才是申请专利,对应于本文的专利挖掘的第二种商业模式。而这两种专利挖掘,都可以采用本文的专利挖掘的第三种商业模式。
四、常规的专利代理模式
常规的专利挖掘方法,都是企业提供技术交底书给专利代理机构,并要求申请什么类型和多少件专利。但我感觉,大多数企业都不足以判断自己的技术应该申请多少件专利和什么类型的专利。
我在实际工作中,都是直接对企业说,你们只负责写交底书,至于申请的数量和类型,由我们专利代理机构检索分析之后,根据授权前景和保护范围,提出布局建议。大多数情况下,会比企业原来的申请数量要更多,而且企业也愿意接受。企业打算申请发明的,我们很可能会建议申请实用新型,因为我们认为授权前景不好。企业打算申请实用新型的,我们也可能建议申请发明,我们认为授权前景较好。自然,也有企业打算申请,我们告诉他不要申请了,没法授权。
总的来说,在无奈的行业环境里,我还略有节操。
也许是因为我对专利授权前景比较有把握,所以很诡异的事情是,我的团队的发明专利代理数量,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总和的几倍,发明授权率超过85%不成问题,按照:授权率=授权通知书/(授权通知书+驳回通知书)。
五、一种商业模式是重奖重罚法
这种方法的步骤包括:
1、指标
设立每年的专利申请数量,关于企业设立每年的专利申请数量指标是否合理的问题,我曾经有过反复。早,我对企业说,你们一定要设立每年的专利申请目标(仅仅因为我看到很多企业都这么干,但不知道为什么)。
然后,我认为企业设立专利申请目标是个很不专业的办法,因为一个企业有多少发明创造,难道是事先可以计划的吗?这不科学。
后,我还是回归了,我认为企业还真得设立每年申请数量目标。
原因是,不是科学不科学的问题,而是,就算是不科学的方法,也总比没有方法好些。不设立具体目标,就意味着技术人员永远都不会去写专利,任何人对于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的事情,都是排斥的。这个世界上90%的人都是懒货,只有1%的人具有自我驱动力,9%的人比较不懒。我自认是90%的一员。
2、重罚
专利申请数量指标,应当分配到技术部的每个部门以及每个人,并成为每个人的年度考核的一部分。专利数量指标必须成为能够影响技术人员职业生涯的一部分。具体怎么管,那是企业管理的事情,我不懂。
3、重奖
申请一件发明专利的直接花费,应该远不止代理费的5000块和官费的3450块,应该考虑到对发明人的奖励。基本上每个大企业都规定了申请奖励和授权奖励。例如,每个发明申请在申请阶段奖励5千元,在发明授权之后奖励2万元,给发明人平分。
一个发明专利花这么多钱值不值?考虑的应该不是专利值不值,而是专利所代表的技术值不值这么多钱去保护。
如果觉得专利不值得花这么多钱,应该是因为技术比较烂。当然,这也是常态,无可厚非。
总结:
设立明确的目标,建立重奖重罚的制度,你的企业的专利数量会迅速提高。如果想在不花钱的情况下,还没有什么技术人员的情况下,迅速提高专利数量。你有办法你告诉我,我也想学。
六、第二种商业模式是检索宣讲法
这种方法的步骤包括:
1、检索
由专利代理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关键词和竞争对手,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检索获得行业内的全部新专利申请;作出初步阅读与分析。
2、宣讲
召开技术人员的专利宣讲会,在全体技术人员的面前,挨个展示每个专利的概括内容。由于专利很细致,真正细讲是不可能讲得完的,所以只能是概述。
3、搜集
由专利代理人主导,在会议现场搜集专利申请计划。
我从进入专利代理行业的以来,直到现在,都认为限制一个企业专利挖掘的根本问题,一直都是技术人员的专利交底能力,这个永远都是木桶的短板。原因容易理解,毕竟技术人员的本职工作是做技术,而不是写专利。而
专利代理人的本职工作就是写专利,所以专利代理人的专利水平再高,也是正常状态,不值得炫耀。所以,如何提高技术人员的专利水平,将是决定专利挖掘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长期的实践中,我发现技术人员多的两个问题就是,一:不知道哪些东西可以申请专利;第二,不知道该怎么写交底书。而检索宣讲法刚好能够解决上述两个问题。
在宣讲会上,当技术人员看到竞争对手,申请美国发明专利,甚至是很高端的一些竞争对手,申请的一些稀奇古怪、莫名其妙的专利之后,常常说的就是,这玩意也能申请专利啊,我们十年前都在用了。把检索到的专利全文发给技术人员,他们自然就可以根据对应的专利作为交底模板,模仿着撰写技术交底书。这样就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
这种方式对于专利代理人的要求还是蛮高的,检索专利并不难,宣讲专利也不难,难的是第3步中当场搜集专利申请计划,这是需要较高的场面控制能力,能够主导技术人员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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