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zf资助突破5亿,抓住这个机会你可以少奋斗20年!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节选2016年7月21日,美国发明专利说明书,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会发布对企业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有一系列资助:
一、知识产权方面资助
1.专利权人,维持七年以上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
境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以上的企业和个人,每件奖励4000元。
2.知识产权贯标,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每家资助20万元。
3.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参考维权成本给予快到50万元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快到资助100万元。
4.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对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的企业,按监测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快到资助50万元。
5.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一次性资助100万。
6.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一次性资助100万。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一次性追加100万元资助。
7.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研制
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主导国际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40万元资助。
主导国家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60万元资助,主导国家标准修订的,美国发明专利,按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助。
主导行业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主导行业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二、企业行为方面资助
1.对首入选“世界500强”企业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首入选“中国500强”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2.对属于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项目落户本市,给予快到300万元奖励。
3.对向市外用户销售首台(套)产品的,按销售价格的30%对本市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快到奖励1000万元。
4.对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落地转化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快到资助1000万元。
5.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国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资助100万元;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资助50万元。
6.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在我市设立营销、数据、结算和研发中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7.对经市zf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在项目用地成交后,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投产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分别在项目用地成交缴款、项目建成投产、项目达产后,分三次逐年给予总额不超过用地成本50%的资金扶持。
8.对重大产业项目和总部企业用地中限定自用部分,美国发明专利的好处,按照市场评估地价的50%确定出让底价。
来源:知识产权微观察
深圳代办处专利服务须知
一、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受理的条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和简要说明后,美国发明专利保护期,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三、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的范围
1.可以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
(1)内地申请人提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的申请人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与专利申请文件一同提交的其他文件。
2.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
(1)PCT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专利申请办理流程
(一)专利纸件申请窗口办理程流程:
准备申请文件材料=>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对受理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二)专利电子申请网络办理流程: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USBKEY数字证书注销重签业务=>下载客户端=>获取数字证书=>制作申请文件=>检查文件=>数字证书签名=>提交文件并接收回执=>接收电子申请通知书=>提交证明文件=>网站查询。
五、其它专利事务服务。
代办处现可办理的其他专利事务包括:
1.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变更和注销;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和注销;
3.登记簿副本证明文件办理;
4.在先文件副本办理;
5.专利文件查阅复制办理;
6.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办理。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当面提交至专利代办处,或可登陆专利事务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提交。
六、费用减缓的审批
(一)依据国知局局令(第39号),应符合如下条件: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代办处经审查,手续齐备符合减缓条件同意按:
1.个人以85%比例减缓;
2.两个以上的个人(含两个)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或一个单位请求减缓的按70%比例减缓。
七、办理时间及地址: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午间值班: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学府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邮编:5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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