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内容
修改背景
2012年,国知局公布并施行《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5年来,发明专利,该举措较好地满足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持续推进,加拿大发明专利,新形势对于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办法》仅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但创新主体在实践中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也有着比较迫切的需求。另外,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发现,优先审查制度存在适用条件比较单一,与国家在知识产权管理、运用、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衔接不够,相应的程序性规定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等问题。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国知局提出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扩展适用范围
现行《办法》规定 国知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征求意见稿建议
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改进点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审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有助于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胡姝阳|中国知识产权报)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哪个更“实用”?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究竟是将中文、英文和图形分开申请,还是组合申请这样一个“分与合”的问题。经过层层分析之后,知识产权顾问建议申请人尽量要分开申请,以提升商标申请的成功几率。一些读者在此基础上,发明专利,发出了进一步探问:究竟是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更实用?更适合企业?今天,我们就来分析解答该问题。
近,有一位年轻创业者咨询:他想要申请一个商标,不知道究竟是申请文字类型的商标更合适,还是申请图形商标更好?由于申请商标的预算有限,他暂时只想两者选其一。实际上,有不少申请人与该年轻创业者有类似的迷惑——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哪个更适合企业?
一般来说,文字商标是商标的主体要素,图形创意一般也是根据文字含义诠释出来的。因此,我个人建议文字商标。当然,欧洲发明专利,在某些情况下,图形商标也有其优势。
为什么要优先选择文字商标呢?因为,与图形商标相比,文字商标有许多使用上的优点。比如,如果其他人以任何突商标文字内容的方式使用你注册商标的文字内容,则都将被视为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会被禁止使用。
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应该考虑优先申请注册图形商标呢?通常,图形商标多用做企业或系列产品的标志。如果该标志不含有文字,或者相关企业、产品主要使用图形标志,那么,就应该优先考虑申请注册图形商标。
综合上述分析,我认为,除非你的企业主要使用图形商标,否则,申请注册文字商标应该更有利。不过,从商标保护的切实性来说,如果申请人已经有心仪的文字及图形想要申请注册为商标,那么,还是将两者全部申请注册,并且,要采用分开申请的方式。虽然这样申请会多花一点费用,但不会留下隐患和遗憾。
来源:金信诚国际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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