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企业相关人物介绍,专业的团队打造专业的服务,让您的选择更放心!
丁国新--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武汉、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所长,UBP国际HALAL清真认证机构驻中国办事处负责人。广东省湖北商会深圳分会副秘书长,香港发明协会专业会员,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并提供办理各种知识产权业务的咨询,一直以来卓有成效地推进着公司在中国的发展。
Garry Kitchen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专利主管,美国专利商标局认证注册的专利代理人,国际资深的知识产权专家。专注于专利申请及专利侵权分析,擅长在光学、机械、电子工程及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相关事宜。 Garry KitchenKitchen所提供咨询涵盖各种技术相关事项,发明专利,包括:手机软件开发与专利、互联网与搜索相关专利、虚拟世界与电子游戏。他的服务包括专业报告与业务陈述、先有技术研究、软件代码分析以及逆向工程。他曾无数次代表其客户在庭讯中和仲裁小组面前口供作证。 Garry KitchenKitchen的客户有索尼电脑娱乐公司、Neomedia科技公司、美国动视、星佳、科乐美数位娱乐、NCR公司、任天堂、美国太东。作为一名逐步提升的电子工程师,Kitchen是电子游戏行业的先行者,1979年为帕克兄弟公司(参见擦板球)开发了他的玩具/游戏产品并取得专利。此后40年中,他的电子娱乐主题在零售业创造了超过3亿美元的财富,纵横40年。
Garry KitchenKitchen在其选择的领域因其工作获奖无数,包括年度电子游戏奖、年度游戏设计师奖、年度企业家奖以及多届电子游戏终身成就奖。 Garry KitchenKitchen是各大重点行业会议倍受青睐的演讲者,包括消费类电子产品展销会、游戏开发者大会、全国有线电视展会、数位好莱坞、艾媒体突破峰会、DM展览会及其他等。他在CNBC、CNN、和NBC今日秀的出席也得到媒体的大力推崇。
Brian Tambourine-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专利代理人,美国专利商标局认证注册的专利代理人 ,专业领域主要是筹备及处理化学、医药以及生物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 。所服务的所有客户范围大至世界500强企业、大学和高科技创新公司,小到微型商业及个体发明家。 Brian Tambourine通常乐于在工作中应用一系列广泛的一系列科技,包括:医药、陶瓷材料、试样、生物技术、半导体、有机及无机发光二极体、高分子材料、纳米技术、化妆品、天然产品、可食用产品、个人卫生产品、农业化学、能量储存设备、燃料电池、显微技术、成像技术、断层摄影术、质谱分析法、飞行器系统、以及工业生产过程。
Jason Giggles-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专利代理人,美国专利商标局认证注册的专利代理人,电子通讯领域的射频电子专利工程师,Jason Giggles在掌握的工作知识包括UMTS(通用移动通信系统),CDMA(码分多址), EVDO(数据优化)和LTE(长期演进技术)无线技术等专利领域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Jason Giggles的专长:北电网络公司CDMA访问配置和配置应用(CACP),安全CRT,安捷伦公司E6476/6478A空中接口远程监控系(RMS),高通可扩展诊断监控(QXDM),威瑞森公司数据专家DM2, Actix(后台分析软件),Windcatcher,地图信息,Delorme Street Atlas(地图导航软件),谷歌地球,Matlab(数字图像处理)/Simulink(仿真软件),C/C++,电路仿真程序,原理图,赛灵思公司,发明专利, FPGA( 现场可编程门阵列)。
刘真-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武汉代表处执行代表,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中国)有限公司专职中国专利代理人,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部经理。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0年至今一直从事国内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和国外专利相关工作,撰写专利在500件以上,主要涉及化学、生物医药、通讯及机械设备等领域。
【洞见】郑友德:美欧亚国家专利代理制度现状及发展研究
专利制度是激励社会创新、鼓励社会成员发明创造的有效制度之一。随着国家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完善,发明专利请求书,提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的数量将会增加。本文着眼于世界发达国家的现行专利中介服务体系,通过比较研究,找准差距,看清问题,在充分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国现实,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提高我国专利中介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建立我国高效、协调的专利中介服务体系。
1.美国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的执业资格规定
美国专利代理的执业人员分为专利代理人(patent agent)和专利律师(patent attorney),其人数为世界之首。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11月26日,美国全国共有8130名注册专利代理人,25544名注册专利律师。[1]专利代理人是通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政策并符合注册条件,每年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个人。一个人只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而没有通过普通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则仅被称为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是除满足专利代理人的条件且已经在任何美国联邦法院或任何州的法院从业的律师。[2]
由于专利代理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任何一个人要取得执业资格,必须通过资格考试。注册与纪律委员会负责资格考试工作。每一个报考者都必须符合下述要求:持有一个公认的技术科目的合格学位(A类);获准在指定的学术机构学习但没有取得A类中学士学位以及专业训练(B类);任何通过每州工程审查部举办的工程基础考试的人。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即50个选择题(1997年取消了文书撰写),内容涉及专利法,美国专利商标局条例,执业实践,诉讼程序及其他内容。每年考试后即公开考试内容。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后没有规定必要的和任意的研修。但是如果申请人曾担任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或商标审查的工作达4年以上,则享有资格考试豁免权。美国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律师执业前,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注册登记。
美国专利商标局下设注册和纪律委员会(Office of Enrollment and Discipline),对注册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律师进行管理,个人转让发明专利税金,如果出现有可能违反执业规范的行为,就要接受纪律委员会主席主持的调查,调查属实,则由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员执行相应处罚。
2.美国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的执业范围
作为专利律师,根据专利局的规则,可以代理由专利局受理的相关业务:到美国专利商标局做专利申请的陈述说明(不能代理商标申请);第二,撰写专利有效性和专利侵权的说明书,为申请外国专利提供建议、翻译和联络工作;第三,允许其代理由专利厅受理的行政审判业务,同时也可代理仲裁、调解业务,但是关于著作权法的业务,不具有律师资格者是不允许其代理的;第四,办理与专利许可或转让合同相关的事务。依据美国律师协会模范规则第第七款的规定,禁止一个律师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业务。并且,模范规则条第十款条进一步规定,前述规定适用于这一律师所属的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
美国的专利代理人主要是向委托人提供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咨询;为委托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代理委托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办理专利审查和授权方面的所有手续。
3.美国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的执业模式
美国每个州都制定州法以规范专利律师的执业活动。所有州都允许个人执业和合伙执业,至于法人形式,有一些州则不允许。不同模式的事务所,律师的人数也不同。现在多数原来的合伙制事务所都改成了有限责任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LLP)、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专业服务公司(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PC)等。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则是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允许律师或具有律师资格者、具有会计师等资格的律师共同经营综合法律事务所,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委托业务和诉讼代理,其数量正在逐年增加。另外,由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制,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被其他律师、企业、大学、雇佣的例子很多,现在比例大约有40%。
(一)欧洲专利局专利代理师制度 欧洲专利律师(European patent attorney)是由欧洲专利公约规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指通过资格考试,有权在欧洲专利局代理专利事务的执业代理人。目前,欧洲专利律师约为5840人。正在执业的专利律师的比例大约为20%,根据执业代理人协会的粗略推定,有三分之二的专业代理人在专利事务所工作,另外三分之一则受雇于公司企业。 欧洲专利律师必须是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的公民,且已通过欧洲专利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拥有自己的经营场所或者供职单位。若要成为欧洲专利律师则须按照欧洲专利局的规定形式提交相应文件资料进行注册登记,成为欧洲专利局执业代理人协会(Institute of Professional Representatives before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的会员,其行为符合协会行为规范的要求。专利代理人协会纪律委员会和欧洲专利局纪律委员会和纪律处罚复议委员会作为执业纪律检察机构。 欧洲专利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欧洲专利局专员任命的考试委员会主持和管理。考试涉及的法律和条约包括:欧洲专利公约(EPC)、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EPO申诉委员会的案例汇编及有关国家的法律。考试内容包括起草专利诉讼文书,诉讼答辩状和撰写异议书;法律问答。 欧洲专利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个人如果具备理工科大学同等学历水平,并拥有相关技术,保证其掌握相应专业知识,且已完成3年的全日制培训课程,或者是在欧洲专利律师指导下进行更长时间的实践活动,又或者具备在欧洲专利局或类似机构4年以上从事审查职务的工作经历,可申请参加欧洲专利律师的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后,欧洲专利律师必须进行3年的研修。 欧洲专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仅限于欧洲专利申请业务,即只能向其委托人就如何保护其发明创作提出建议,根据现有技术评价一项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并撰写专利申请。原则上不允许双方代理。欧洲专利律师是否可以从事其他执业工作,诸如咨询,给出意见,谈判,许可协议的执行及类似活动,是取决于其执业活动所在地的缔约国的国内法律规定。 对于欧洲专利律师的执业模式,欧洲专利公约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要服从每一个成员国国内法的规定。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