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盾网与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建立战略合作了!
2017年2月24日,安盾网与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此次两家公司的合作,美国 商标代理,希望通过两家公司的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旨在为广大的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继而推动双方合作向更加务实、更加互惠互利的方向发展。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的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旨在为企业提供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专门负责美国及美国以外的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代理,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联络工作,可以更直接地提供有关美国知识产权的各种咨询,使发明人和企业的权益在国际上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增强了该项创造发明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竞争能力。
安盾网是国内权威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融合了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调查、信息技术、金融等专业服务,以保护知识产权、助力全球创新为使命,致力于做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者。安盾网常年为腾讯、小米、大疆创新、奥飞动漫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侵权市场监测、侵权调查、侵权诉讼的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服务,在业界享有盛誉。
同时,此次合作能够更好的利用互联网工具,依法依规整合资源,突破传统服务框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条,不断促进完善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支持互联网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深度挖掘互联网专利信息,美国 商标 申请,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申请国外专利须知
中国于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加入巴黎公约,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因此,美国商标,目前中国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向公约成员国递交正规的国家申请或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
一.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外专利
1.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
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美国商标,它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申请后,在一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申请人也可在其他成员国就同一发明主题提出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视为是与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来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2.注意事项
2-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国外专利。
2-2.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受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申请人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原中国专利申请尚未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国外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2-3.若申请人有意委托我公司申请国外专利,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1-2个月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3.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3-1.委托书
3-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
● 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
● 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
● 拟申请专利的类别;
● 申请国别;
● 原申请日、号、申请专利类别;
● 是否要求优先权;
● 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3-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3-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4.所需费用
4-1.办理国外专利申请所需外汇和人民币由申请人预先缴纳,本公司按多退少补原则与申请人结算。
4-2.委托本公司办理外国专利申请应预先缴纳申请——批准阶段的外汇和/或人民币,标准如下:
A.国外部份费用
a. 发明:美国:人民币55000元;日本:人民币60000元;韩国:40000元;其他国家:人民币30000元;欧洲专利每个指定国:人民币20000元(走EPO应该5国以上才划算,单独进入国家同前)。
b. 实用新型:一个国家:人民币30000元。
c. 外观设计:一个国家:人民币10000元。
B.本公司代理费(人民币部份)
a. 发明专利:人民币2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1000元。
b. 实用新型:人民币1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500元。
c. 外观设计:人民币1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500元。
4-3.申请人提出分案、复审、继续申请等请求或缴纳年费而发生的费用(外汇和人民币)均应预先缴纳。届时本公司会将缴纳数额和期限通知委托人。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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