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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知识产权(图)、发明专利有效期、发明专利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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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知识产权(图)、发明专利有效期、发明专利: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流程图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

    (1)申请

    客户确认专利文件后,发明专利请求书,当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次日返还专利申请文件副本一份、专利号。

    (2)受理

    约7个工作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缴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

    (3)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4)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代理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代理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如果代理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5)

    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通知书后2个月内缴纳登记费、第1年年费。

    (6)发证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申请国外专利须知

    中国于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加入巴黎公约,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因此,目前中国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向公约成员国递交正规的国家申请或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

    一.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外专利

    1.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

    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它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申请后,在一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申请人也可在其他成员国就同一发明主题提出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视为是与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来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2.注意事项

    2-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申请国外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国外专利。

    2-2.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受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申请人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原中国专利申请尚未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国外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2-3.若申请人有意委托我公司申请国外专利,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1-2个月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3.应签署或提供的文件

    3-1.委托书

    3-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

    ●  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

    ●  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

    ●  拟申请专利的类别;

    ●  申请国别;

    ●  原申请日、号、申请专利类别;

    ●  是否要求优先权;

    ●  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3-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3-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4.所需费用

    4-1.办理国外专利申请所需外汇和人民币由申请人预先缴纳,发明专利有效期,本公司按多退少补原则与申请人结算。

    4-2.委托本公司办理外国专利申请应预先缴纳申请——批准阶段的外汇和/或人民币,标准如下:

    A.国外部份费用

    a. 发明:美国:人民币55000元;日本:人民币60000元;韩国:40000元;其他国家:人民币30000元;欧洲专利每个指定国:人民币20000元(走EPO应该5国以上才划算,单独进入国家同前)。

    b. 实用新型:一个国家:人民币30000元。

    c. 外观设计:一个国家:人民币10000元。

    B.本公司代理费(人民币部份)

    a. 发明专利:人民币2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1000元。

    b. 实用新型:人民币1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500元。

    c. 外观设计:人民币1000元/国,每增加一国追加:人民币500元。

    4-3.申请人提出分案、复审、继续申请等请求或缴纳年费而发生的费用(外汇和人民币)均应预先缴纳。届时本公司会将缴纳数额和期限通知委托人。



    发明专利、联邦知识产权、pct发明专利申请由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提供。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www.usipfsz.com)是专业从事“美国专利,商标,知识产权代理,FDA认证代理”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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