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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_联邦知识产权(优质商家)_外观专利 代理费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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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中兴发力专利话语权

    尊重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企业行走世界必须遵守的规则。随着科技发展,知识产权的竞争向更多领域延伸。

      近日,从ICT(信息通讯技术)行业到IOT(物联网)领域,一个面向更多物联网公司的无线专利授权平台——Avanci专利授权平台成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中国企业加盟平台,参与到国际专利规则制定中。

      过去,中国企业一度在世界知识产权竞争中处于下风,疲于应对。此次中兴公司在世界专利领域加大参与度,拥有更多话语权,令人振奋。

    一流企业卖规则

    在物联网时代,企业想要抢占先机,必须通过技术优势建立标准的话语权,而话语权某种意义上就是专利的比拼。对于累计有几万件专利的中兴公司来说,成功加盟Avanci平台,算得上是深耕细作多年的厚积薄发。

      “以前需要大量时间、资源和多个技术专利持有者进行谈判,现在可以在一个平台通过一次性授权完成。由此,物联网制造企业能够轻松使用全球的无线技术,可以更专注于把新产品带给世界”,Avanci创始人和CEO卡西姆·阿法拉赫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一流企业卖规则,知识产权战略一直是中兴公司核心战略之一。

      Avanci由KPN、爱立信、高通、中兴通讯和InterDigital联合推出,是ICT向IOT跨界发展关键阶段具有行业领航意义的举措,将通信行业的专利池跨界带入IOT行业,有利于预防和改善物联网发展进程中专利混乱的问题。

      在全球范围中,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量是公认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据中兴公司官方资料显示,该公司连续6年位居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前三甲、蝉联PCT国际专利。截至2015年底,中兴公司拥有6.6万余件全球专利资产,已授权专利超过2.4万件,其中,兵家必争的关于网络制式4GLTE标准的必要专利超过815件,全球占比达13%。2016年,中兴更是以35件获奖专利位列“中国企业专利奖排行榜”第三以及ICT行业榜首。

      专利的含金量也表现不俗。在大量新兴关键技术方面,中兴公司已超越西方的竞争对手。作为全球通讯产业主要专利持有者之一,中兴公司持有专利的90%以上为高度权利稳定性和技术品质的发明专利,包括众多覆盖国际通讯技术标准的基本专利,以及覆盖通信产业关键技术的核心专利。在重视技术且通信产业面临升级的欧美高端市场竞争中,中兴公司技术优势明显。

      目前,中兴公司旗下的中兴微电子公司已在开发物联网用的芯片。尤其在高端路由器芯片领域,外观专利申请,中兴公司已全面实现软件和核心芯片自主研发,成为全球范围量产高端路由器芯片的极少数企业之一。

    技术创新争法宝

     尊重知识产权,对于打算走出去、正在走出去以及已经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来说,是必须遵守也必须学会的规则。

      以往提到专利运营巨头,人们多数只能想到爱立信、高通、诺基亚等国际企业,鲜有中国企业能成为行业博弈的大玩家乃至规则制定者。如今,中兴公司在行业发展创新上取得的突破,鼓舞人心,值得探究。

      亮眼的专利成绩,来源于中兴公司对技术研发创新的高度重视和坚持不懈。2004年,中兴公司就把知识产权战略列为核心战略之一,充分认识到创新是企业赢得挑战的根本,知识产权是创造价值的源泉。

      在通信行业,公司通常把研发投入占营收规模的10%作为基本门槛。中兴公司官方数据显示,外观专利 代理费,截至2015年底研发投入总额累积超500亿元。仅2015一年研发投入就超100亿元,占营收比重的12.2%。

      “技术创新不是可有可无,不是锦上添花,是事关生死。”中兴董事长兼总裁赵先明在上任就如此告诫全体员工。过去30多年,中兴公司取得跨越式发展,主要是依赖技术创新实现的。其Pre5G(前5G技术)更是在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2016)上获得大奖,为中兴公司Pre5G大规模商用和领航5G时代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瞬息万变的大数据时代,技术创新永远是企业的生存法宝;在竞争日益残酷的市场上,有杀伤力的武器就是知识产权。像Avanci这样的平台在未来会继续出现,希望在国际舞台上看到更多中国企业的身影。

    来源:人民日报


    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由上述规定可知,申请人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申请发明专利,如下:

    一、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从申请到授权发证的时间通常在6-12个月左右。对于很多申请人而言,与专利申请有关的产品,经常在申请之后,就会参展,并投放市场。申请实用新型能及时通过已获得的专利权进行维权、宣传推广和资质认证等。

    二、宁愿勾错,也不要漏选。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按这个法条来理解,同一天申请的实用新型和发明,即便不是相同的发明创造,在请求书做了勾选不会有问题。如果在请求书中漏选了,发明符合授权条件时,只能通过修改权利要求,进一步缩小保护范围,使其权利要求与实用新型的不同来获得授权。

    三,只能在实用新型的权利有效时,才能通过放弃实用新型来获得发明的授权。这种情况时常有发生,发明的审查时间比较长,外观专利,在通过实质性要求的审查之后,同时申请的实用新型因为未交年费而权利终止。

    四,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保护时间无缝对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也即在发明的答复过程中,为了能获得发明的授权而提交的实用新型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其生效条件是发明的授权,若审查员针对发明又审查出其它的问题,导致该发明无法授权时,该实用新型的放弃专利权声明是不会生效的。

    五,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发明创造,必定是与结构有关的创新。若只申请实用新型,无法对与该结构有关的方法创新进行保护。同时申请发明,则可以在发明的申请文件,对与该结构创新有关的加工方法、使用方法、安装方法、控制方法等方面进行保护。

    六、延长主动分案的时间。在同一份申请文件中,发明人可能针对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提出多种技术方案。写入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在不具有单一性时,审查员会发出要求分案的审查意见。又由于权项超出十个会增加每项150元的超项费,也有些技术方案是明显不具有单一性的,申请人出于申请费用的考虑,可以将这些不具有单一性的技术方案写在说明书。这些技术方案可能不被申请人在实际生产采用,但却很可能被同行所采用。在市场推广过程中,发明尚在审查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应用的情况,对于那些被同行应用的技术方案提出主动分案申请,以达到垄断市场,保护自身市场利益的目的。由于同时申请了实用新型,有实用新型专利权进行维权,发明的审查过程较长,有更长的时间来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分案申请。

    八、发明的授权不一定需要放弃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行业,有一种观点认为代理人不需要做出创造性劳动,照着技术交底材料来写。而另一种观点认为代理人对发明人的技术方案进行撰写时,是第二次创造。撰写时需要充分理解技术交底材料,基于自己的经验,与发明人深度沟通,将创新内容补充完整,写出内容更为丰富的申请文件。由于权利要求有超项费产生,因此,在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时,可以考虑将二者的权利要求写出不同的内容。将采用较多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写在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中,而将较具有前瞻性的技术方案写至发明的申请文件中。这样的二份申请,虽然来自同一个发明创意,却会因为技术方案存在差异,构成不同的保护范围,也就不是专利法上所说的“相同的发明创造”,二者的权利可以同时存在。

    九、专利保护期限更长。若只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只能是从授权日开始,至申请日之后的第十年。若同时申请了发明和实用新型,则可以将保护期限延长至申请日之后的二十年。

    十、发明授权之前的公开阶段,被人使用了,个人外观专利申请,还可以通过实用新型专利权进出专利维权,让侵权方进行赔偿,而不只是发明公开状态的技术使用费。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即享有请求给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权利,但对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行为,申请人并不享有请求停止实施的权利。因此,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相关发明的,不属于专利法禁止的行为。在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被诉专利侵权产品不为专利法禁止的情况下,其后续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行为,即使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应当得到允许。也就是说,专利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对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的后续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对于在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在销售者、使用者提供了合法来源的情况下,销售者、使用者不应承担支付适当费用的责任。由此可见,在发明授权之前的公开阶段,别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在维权过程中将会大打折扣,若是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实用新型的授权时间和发明的公开时间相近,此时已经可以采用实用新型专利权进行维权,克服了发明的临时保护期的不足。

    基于上述的特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是关于结构方面的创新,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又急于用在上市产品时,都建议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外观专利,外观专利申请,联邦知识产权(优质商家)由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提供。外观专利,外观专利申请,联邦知识产权(优质商家)是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www.usipfsz.com)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新的信息,联系人: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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