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须知

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而没有实用新型专利。
美国发明专利: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如何申请美国发明,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植物新品种专利: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包括耕种培养之变化、变种、混合及新发现之植物种苗者,得依本法规定取得专利,但块茎突起繁植或野生植物不在此限。
美国专利申请途径
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
2.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
3.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
美国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美国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说明书、请求专利部份及图
宣誓书及委托书
小个体申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2)主张优先权:
如果同一发明(或外观设计)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美国发明专利,则应在申请日起(包括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专利局申请(如是外观设计,则为半年)。
(3)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国外专利申请之韩国篇

1.关键词简单检索
KIPRIS的英语关键词简单检索界面与韩语检索界面相比,只是检索范围有变化。该界面按检索范围的不同提供5个可供选择的检索入口。检索人员可点击信息输入框左侧的字体位置,显示出下拉菜单,然后进行选择。
可供选择的检索范围仅涉及韩语检索范围中的全体(??,美国发明专利,是默认选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韩国专利英文摘要(KPA)5个范围。英语、韩语关键词皆可。
除界面显示的语言不同外,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英语检索方法、外观设计的英语检索方法,均与相应的韩语检索方法相同。
2.高级检索
KIPRIS的英语高级检索界面可通过点击位于信息输入框上面一行,且包括不同检索范围的蓝色显示条进入,界面按检索范围的不同提供4个可供选择的检索入口。
相对于韩语高级检索,英语高级检索的检索范围有变化,仅涉及韩语检索范围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以及韩国专利英文摘要(KPA)。
检索时,先点击检索范围,便会进入相应的检索页面,然后点击信息输入框下面蓝色条中的文字部分,美国发明专利年限,即Click here! For advanced search,进入高级检索页面,进入该页面后,检索方法与韩语检索方法相同,关键词英语、韩语皆可。另外,点击检索结果页面中相同位置中相应文字也可进入高级检索页面。
除页面显示的语言不同外,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英语检索方法、外观设计的英语检索方法,均与相应的韩语检索方法相同。
韩语专利文献检索中,如何进行英语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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