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实用新型专利
台湾实用新型专利代理和官费:RMB6000
● 专利文件的撰写和修改;
● 基本申请;
● 转发受理通知书;
● 转发官方信件;
● 登记手续;
● 转发专利证书
授权:RMB1000
○ 转寄专利证书
■ 台湾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在一年开始缴纳维持费。。
维持年费
官费(美金)
律师费(美金)
第1-3年(每年)
85
100
第4-6年(每年)
160
100
第7-9年(每年)
310
100
第10年
610
100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职能
检查单一性;
检查标题和摘要;
对声称的发明进行检索;
检查除请求书之外的申请文件是否存在明显错误;
制定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检索报告。
国际检索单位 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澳大利亚专利局 3.奥地利专利局 4.欧洲专利局 5.日本专利局 6.韩国工业产权局 7.俄罗斯专利局 8.西班牙专利商标局 9.瑞典专利局 10.美国专利商标局 11.巴西知识产权局 12.加拿大知识产权局 13.芬兰专利商标局 14.北欧专利协作组织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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