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前的评估之
因为企业有很多潜在的创意,却没有足够的钱申请专利,即使是在美国,一般公司只能将创新发明中的70%申请专利,这就产生了专利申请方案筛选的问题。同时,申请方案评估也是提高专利质量、探索订单式专利创造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资产的本质就是“无形”,难于定义和选择,专利资产还有技术创新特性,价值评估更难,更何况在专利申请前对技术发明进行评估——与专利价值相关的许可、诉讼、收购或其它活动,都发生在挖掘创意申请专利的若干年以后。经过分析总结,谨慎推荐十六个评估指标供大家参考。

(一)专利性评估这是专利申请评估基本的内容,主要就有关技术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及范围及其“三性”做出评估。
1、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及范围
申请专利,必须先考察发明创造是否属于国家授予专利的范围。例如,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有: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的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
发明专利保护的对象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来说,专利中所说的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形成解决某种问题的技术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产品或者实际应用,但必须具有实用性。在这个前提下,除去上面提到的五种情况,只要是属于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中。
相比来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要窄很多,保护对象是“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对於产品的配方、工艺、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换、系统、部分医疗器具、不涉及产品形状和结构的线路设计等等都不予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不是技术方案,而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有的国家将外观设计专利独立立法规范的原因。
如果不符合上述三种专利保护对象的规定,则应考虑能不能通过其它知识产权法律或商业手段获得保护。专利不是保护创造的专一手段,研究表明没有行业完全靠专利保护,技术秘密和交付周期是两个有效的保护产品创新的手段。
2、是否具备专利的三性
尽管规定不尽相同,世界主要国家对专利(外观设计除外)的授权都有三性的要求。三性是指新颖性、创造性、 实用性。以上专利三性,简称专利性。在专利法中,专利性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它是专利申请能否授权的基本的条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也有与三性很相似的要求,例如要求相关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就相当于新颖性。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又与创造性很相似。(二)潜在价值评估就是评估有关发明是否具有市场前景或产业化价值。企业专利管理机构必须预测、分析该技术方案可能创造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再做出是否申请的决策。如果出于企业战略上的考虑而不想很快实施,或者市场前景与投资效益不明,那就要考虑有没有进行专利申请和布局的必要。
从产品生产的角度讲,专利的价值就来自于帮助企业取得垄断的市场地位。评估人员应该考虑:新发明为客户带来附加值没有?新发明对新产品的生产能提供多少可能?相关或相似产品的实际上或预计的毛利润和净利润有多少?这项发明和目前的方法比较起来如何?它是一相关商业成功产品的延伸吗?制造的过程已经证实了吗?企业有现成的顾客群及销售网吗?
从专利许可获利的角度讲,专利的市场价值源于其可许可的市场的大小和潜力。评估人员应该考虑相关产品市场有多大?有没有其它的用途和市场?
从策略运用的角度,评估者应考虑:这项发明有关的产业界的关系如何?有没有竞争对手运用有关该发明的可能性?交叉许可的可能性有多大?相关市场的竞争者数量,公司在竞争中的位置如何?竞争者的方向,他们看起来要进入相关技术市场没有?
专利在不同大小、不同行业的企业手中有不同的目的,小企业用专利吸引投资者,大企业的专利是保持战略地位的工具,所以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考虑专利价值评估的指标设计。
如果新发明实用价值不高,但又不希望竞争者取得专利;既不打算自己实施、利用该项技术的专利来获取经济利益,又要避免对手取得专利后处于竞争优势,反过来限制自己发展,企业就可以考虑放弃申请,适度地公开该项技术。
潜在价值评估能进行一定的定量评估,具体明确地加以审核,避免简单定性、粗浅判断。
企业如何经营知识产权赚钱
一、商标
1、原创知名商标带来滚滚利润
我们生活在一个一夜成名和追逐品牌的时代,任何实体经济的行业成功都离不开品牌的塑造,因此创造并培养知名商标,借此获得商业成功是非常重要的生财之道。
可口可乐的一夜重建与圣诞老人的变装:
我们都知道可口可乐总裁曾经骄傲的说即使全世界的可口可乐工厂在一夜间被烧毁,凭借可口可乐这个商标也可以在第二天让所有工厂得到重建。

但是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圣诞老人初的衣服是绿色的,表达了是大自然无线恩赐的化身。而可口可乐公司凭借成功商业策划,让圣诞老人换上了与自身品牌(红白)相匹配的红色圣诞装。可见商标品牌的威力是多么巨大!
原创商标小提示
A:选择与你的品牌定位相符的商标标识,或权威(狮子、野马),或犀利(螺旋桨),或温馨(玫瑰、雏菊)
B:商标起源于部落图腾或者宗教的崇拜,因此设计商标的时候先锁定你的潜在部落或者教徒群体是非常重要的,要知道信仰是无需理由、更无需成本的
C:知名商标的成功规律往往难以捉摸,但是保持神秘感或者有一个动人的传说都是极好的
D:后需要的就是运气啦!
2.注册稀缺商标,等待溢价获利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既然是资产那么实现其价值的途径就不止有使用,日本外观申请需要的材料,还可以视为商品进行买卖。商标里包含的创意和设计充满商业价值,以中文商标为例,受限于汉字资源的有限性和优质商标的稀缺性,加之中小企业数量的增长,使得商标转让的需求日益增加。目前市场上涌现出大批的商标经纪人,日本外观,也催生了很多商标交易平台,这些中介平台在盘活大量闲置商标资源的同时,也带动了商标交易的繁荣。企业从商标经纪人手中直接购买商标可以省去创意、设计以及注册成本,同时还能够避免注册风险导致的机会成本的缺失。随着互联网购物平台加大对假冒仿制品牌的打击力度,商标转让的市场还将不断扩大。
除了中小企业有需求外,如果能够想到“滴滴打车”,日本外观专利,“微信”,“ipad”等词汇进行商标注册,将来被哪家大公司看上收买,那商标的溢价真是难以估计。
3.维权赚钱,一举两得
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赔偿额度,加大侵权成本的呼声近年来越加高涨。2013年新修改的商标法将法定商标侵权额上限提高至300万。可不要以为300万就是侵权赔偿的上限,这个法定赔偿额仅仅是在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时才会应用。如果能够证明上述三项中的任何一项,那么侵权赔偿额可是上不封顶的。近广东鞋企状告NEW BALANCE侵犯其商标权,一审获赔9800万,这样一笔收入可谓一本万万利了。
除了提高赔偿额度,日本外观授权,2013年新《商标法》对侵权赔偿和权利人举证都做出了积极的调整,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者处以1-3倍的赔偿。在举证方面: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总体而言,维权的成本在下降,而维权收益在提高。
4.玩转资本,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虽然现阶段由于区域差异、银行因素、价值评估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尚未达到无形资产抵押的普遍程度,但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担保法及各地方陆续出台的保护政策,均对商标权质押融资表明了支持的态度,所以法律层面上已不存在任何障碍。
5.许可跨界,遍地生金 通过许可使用商标,进行加盟连锁经营,这已经不是商标赚钱的秘密。不过近年来企业越来越认识到知名商标的珍贵,在产品或者服务质量上的稍有不慎将导致商标声誉受损,同时过度泛滥的许可也会淡化商标本身的价值,因此大部分企业都会谨慎对待自身品牌商标的使用。不过除了许可,知名商标还可以为企业带来跨界拓展业务的赚钱之道,随着互联网领域的兴旺发展,跨界合作和发展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小米科技公司以手机起家,现在他们除了生产手环、充电宝、插线板等手机周边设备,也在跨界做汽车、电池以及家庭装修。京东商城近也开始涉足饮食业开起了奶茶店。这些跨界业务的迅猛崛起都离不开小米、京东这些创始商标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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