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中国台湾、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容易授权?

主要因为美国、中国台湾、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制度为实审审查制。
实质审查制,是指对专利申请既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又对实质内容(即“可专利性”)进行审查的制度,实质审查过程需要进行检索。
按照提出审查时间不同,实质审查制分为:
1、即时审查制(美国、中国台湾)
即时审查制,即专利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须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是否符合专利性的审查。
2、延迟审查制(日本、澳大利亚)
请求审查制,即专利主管部门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国外专利,专利主管部门才进行实质审查。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国务院: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国外专利 查询,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不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

意见指出,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加大创新成果标准化和专利化工作力度,推动形成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机制。研究制定标准必要专利布局指南;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绘制服务我国产业发展的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导航图;编制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实务指引。
意见要求,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工作。鼓励企业建立专利收储基金;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布局指导,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分类制定知识产权跨国许可与转让指南,编制发布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范本。
意见明确,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等标准体系;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制定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调查应对与风险防控国别指南。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建立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问题及案件信息提交机制,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意见称,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研究完善技术进出口管理相关制度,优化简化技术进出口审批流程;完善财政资助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独占许可管理制度;制定并推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规范。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探索以公证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证明材料;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重点针对人才引进、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能力。
此外,国外专利检索,意见称,还要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定实施应对海外产业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政策;研究我驻国际组织、主要国家和地区外交机构中涉知识产权事务的人力配备;发布海外和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和维权援助机构名录,推动形成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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