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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观,联邦知识产权(在线咨询),欧盟外观设计专利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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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外观,联邦知识产权(在线咨询),欧盟外观设计专利:
    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美国知识产权

    奥运会开幕了,欧盟外观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人都在关注哪些问题?

    当地时间8月5日晚8时,2016年里约奥运会开幕式在里约热内卢马拉卡纳体育场举行。虽然此前遭受诸多非议,欧盟外观,但开幕式的表现却为里约奥运会扳回一局。

    作为四年一度的体育盛会,奥运会的看点自然很多,知识产权便是其中一个。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聊一聊奥运会的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轰动一时的会徽抄袭事件

    奥运会会徽是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奥林匹克徽记,也称为奥运会会标。现代奥运会(包括冬季奥运会)的组织委员会都为所举办的奥运会设计一种独特的会徽。会徽的图样有时是通过广泛公开征集,择优选中的。但是,奥运会会徽必须经过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审查批准。

    里约奥运会的会徽,是由三个连在一起的抽象人形手腿相连,组成了里约著名的面包山形象。

    而谈到奥运会会徽的知识产权问题,就不得不提轰动一时的东京奥运会会徽抄袭事件。

    2015年7月24日,东京奥运会组委会发布2020年东京奥运会会徽。7月27日,比利时设计工作室Studio Debie宣称2020年东京奥运会会徽涉嫌抄袭他们为比利时列日剧场设计的LOGO。随后不久,网友又发现,该会徽与西班牙的设计工作室Hey Studio为东日本大地震所制作的祈福图案配色类似。更有人戏称,将这两件设计结合起来就是2020年东京奥运会会徽了。


    2015年7月31日,针对2020年东京奥运会会徽与比利时列日剧场标志相似的问题,比利时列日剧场标志设计师奥利维耶·德比的代理律师透露,将于当天致函国际奥委会和东京奥组委,要求停止使用该奥运会会徽。2015年8月5日,该会徽的设计和制作者、艺术总监佐野研二郎举行记者会,称“对于被指剽窃感到吃惊,完全没有事实根据”。

    随后,奥利维耶·德比向法院以著作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使用2020年东京奥运会会徽。2015年8月14日,佐野研二郎深夜发表声明,就“剽窃门”事件致歉。佐野研二郎通过名为“设计先生”的事务所官网发表声明称,他的设计团队一部分作品借鉴了第三方作品,他对此表示歉意。

    2015年9月1日,东京奥运会组委会宣布停用该标志。





    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14.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实际发生的合理开支。(高法院、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15.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16.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知识产权局负责)

      17.加大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18.开展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外合作。(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19.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欧盟外观设计,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公安部负责)

      20.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检院牵头,欧盟外观设计专利,高法院、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21.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刑事执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负责)

      22.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间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司法协助,加大案情通报和情报信息交换力度。(司法部、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

      23.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工商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24.推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工商总局、法制办负责)

      25.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发布年度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邮政局负责)

      26.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27.发挥行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8.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知识产权局、网信办负责)

      29.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0.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央综治办、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31.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和国防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制度。(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按职责分别负责)

      32.适时做好地理标志立法工作。(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33.研究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知识产权局、高法院牵头负责)

      34.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综治办、高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网信办负责)

      35.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36.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制定相关反垄断执法指南。(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37.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8.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政策和停止侵权适用规则。(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法院负责)


    联邦知识产权(图)_欧盟外观设计_欧盟外观由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提供。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www.usipfsz.com)是专业从事“美国专利申请,美国商标申请,UBP国际HALAL清真认证代理”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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