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的范围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工业产品形状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工业产品色彩含义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与外观专利申请程序上的主要区别

对于美国外观专利申请而言,很多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条款均适用,美国专利侵权,例如专利法102、103款关于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的规定,专利法112款关于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专利细则1.56款对披露义务的规定等,但是作为外观专利申请,还是有其独特之处。下文中,笔者仅对发明专利申请与外观专利申请程序上的主要区别进行宏观的概述,使申请人能够对两种专利申请的不同之处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1.专利申请途径
发明专利申请,可以通过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的途径提交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直接提交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或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而外观专利申请,仅能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外观专利申请或直接提交外观专利申请,不能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
2.优先权期限
根据巴黎公约,对于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期限为1 年;
而对于一件外观专利申请,美国专利,优先权期限仅为6 个月。
3. 权利要求数量
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包含多项权利要求;
而外观专利申请,仅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
4.临时申请相关规定
对于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提交临时申请,美国专利制度,也可以提交正式申请,且一件正式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在先临时申请的优先权;
根据临时申请的相关规定,临时申请不能是外观申请。
5.专利申请早期公开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局通常自提交日起18 个月予以公开;
而外观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才予以公开。
6.RCE 相关规定
根据专利细则1.114 款的规定,RCE 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而RCE 并不适用于外观专利申请。
7.Continued Prosecution Application (CPA)
自2003 年7 月14 日起,CPA 仅适用于外观专利申请,不再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其中,CPA 是一件外观专利申请的继续申请或分案申请,而不是部分继续申请。
8.专利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申请,保护期限为自早有效申请日起20 年;
而外观专利申请,保护期限为自授权日起14 年。
9.维持费
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后,美国专利搜索,应自授权日起3.5 年,7.5 年和11.5 年缴纳维持费;
而外观专利申请,专利授权后,无需缴纳维持费。
当然,在实务中,发明专利申请和外观专利申请的差异不仅限于上文所列内容,如发明及外观专利申请对附图要求的差异等,此类比较深入及细化的条款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本文仅从宏观的程序方面对两种专利申请进行比较,期望申请人在程序方面对两者的区别有总体的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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