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申请中的注意事项
一. 日本的专利法系统简介
在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条例》、《专利审查指南》构成专利法系统的三大宝典。其中,《专利法》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权利的基本事项。《专利法实施条例》虽然是行政法规,但事实上与《专利法》同等重要,规定了例如驳回理由、无效理由在内的重要事项。此外,作为国务院部门规章的《专利审查指南》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专利行政诉讼中,专利局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经常成为争议焦点,而原告对《专利审查指南》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案件非常罕见。
与此相比,在日本,《特许法》、《实用新案法》、《意匠法》分别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进行了规定(但《实用新案法》和《意匠法》中存在很多条款通过“准用”的方式援引《特许法》的规定)。以发明专利为例,虽然日本也存在《特许法实施条例》、《特许法实施令》等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包括驳回理由、无效理由在内的绝大多数重要事项都规定于《特许法》当中。此外,虽然日本专利局也发布了《审查标准》,但该标准对法院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在专利行政诉讼当中专利局不能以符合《审查标准》为由主张其行政行为合法。
应当指出,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与我国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专利权人等必须出示专利权评价报告进行警告后才可以行使权利,发明专利年费,而且具有高度的调查义务,如果警告或者行使权利以后该实用新型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很有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发明专利程序,因此日本企业很少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鉴于以上情况,本文将围绕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说明。
二. 日本发明专利申请中的驳回理由
日本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理由如下:违反公序良俗、公共卫生申请人不是依法能够在日本申请专利的外国人申请人不具有申请专利的权利申请专利的权利为多人共有的情况下,没有由全体共有人申请违反先申请原则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抵触申请(但不适用于发明人或者申请人相同的情况)对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的修改超出原始记载的范围被评价专利性的权利要求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不满足单一性的关系外文书面申请中,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超出外文书面记载的范围不具备单一性说明书的记载不清楚、不完整或者没有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权利要求书的记载不清楚、不简要或者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没有在说明书中记载申请人申请时已知的现有技术信息,经过通知后仍然不记载违反条约
当审查员发现专利申请具有上述驳回理由时,应当发出“驳回理由通知书”,并且给予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和陈述意见的机会。相反,如果审查员没有发现上述驳回理由,则必须做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2014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3.3万件
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明专利,公布了2014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的有关数据。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92.8万件,同比增长12.5%,连续4年位居世界首位;共授权发明专利23.3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6.3万件,比去年增长了近2万件。截至2014年底,代表较高专利质量指标、体现专利技术和市场价值的国内(不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计66.3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9件。数据显示,我国专利创造重心继续向技术水平较高的发明专利倾斜,表明我国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发明专利引领创新发展的“龙头”作用更加突出。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此次公布的信息中可以看到,2014年,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位居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位的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分别为北京(2.3237万件)、广东(2.2276万件)、江苏(1.9671万件)、浙江(1.3372万件)、上海(1.1614万件)、山东(1.0538万件)、四川(5682件)、安徽(5184件)、陕西(4885件)、湖北(4855件);在国内(不含港澳台)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排行榜上,华为公司(2409件)依然雄居榜首,中兴通讯(2218件)紧随其后,第三位至第十位依次为中石化(1913件)、鸿富锦(524件)、海洋王照明(516件)、京东方(484件)、中石油(476件)、国家电网(408件)、华星光电(362件)、华三通信(336件)。
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公布了截至2014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前十位的省(区、市),依次为:广东(11.1878万件)、北京(10.3638万件)、江苏(8.1114万件)、上海(5.6515万件)、浙江(5.2418万件)、山东(3.4775万件)、四川(2.1209万件)、湖北(1.8825万件)、辽宁(1.8417万件)、陕西(1.7575万件)。
此外,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2.6169万件,同比增长14.2%。其中,2.4007万件来自国内,占91.7%,同比增长14.9%;2162件来自国外,同比增长6.7%。去年,PCT国际专利申请超过100件的省(区、市)达到18个。其中,广东申请1.3332万件。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分列二至五位,上述5省市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申请总量的85%。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2014年,我国发明专利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新水平,比“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提高了1.6件;二是专利申请结构显著优化,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申请和外观设计申请占比分别为39.3%、36.8%和23.9%,发明专利申请占比超过实用新型申请,位居三种专利之首;三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持续稳固,在自主创新中继续发挥决定性作用;四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之中,2014年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于国外来华发明专利拥有量的有22个,但在光学、运输等领域与国外差距依然明显,部分技术领域专利布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您好,欢迎莅临联邦知识产权,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