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批的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批准证书号:NO.0137931;工商登记证注册号:440301508092186),专利合作条约主要内容,是专门从事企业和发明人美国及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代理,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联络工作。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中国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PCT的主要优点
1. 对就某一发明在几个国家寻求保护的任何个人或公司 ( “申请人” ) 来说,使用 PCT 意味着节省时间、工作量和资金。
2. 上述节省主要源于下述事实:根据PCT的规定,申请人在一个地方、以一种文字提交一份国际申请,专利合作条约,并缴付一份起始费用,国际专利合作条约,该国际申请即具有 缔约国家或地区性申请的效力,如果没有 PCT ,申请人为此必须向每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提交申请。
3. 申请人可在“后时刻”提出申请。由于 PCT 申请可用本国文字(中文)提交,因此,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的后一刻提出申请。
4. 申请人可自申请日起4个月左右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左右获得一份检索报告。申请人还可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28 个月内获得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的话)。申请人可根据上述两个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专利合作条约_pct,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阶段。
5. 与直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的途径相比较,PCT申请可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推迟8个月或18个月,这对于那些尚未作好准备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有利的。此外,缴纳国家阶段的费用的时间也相应推迟8个月或18个月。
6. 使用 PCT 还帮助申请人在国家阶段程序中决定,是否在各个国家专利局继续进行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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