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技术方案的使用或技术方案为公众所知的状态而披露的技术方案称为使用披露。在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将于2009年10月1日生效)之前,用途的披露仅限于中国。对于修改后申请的专利,披露的使用适用于全球。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公开的使用方法包括制作、使用、销售、交换、展示、演示和展示技术内容的方法。只要相关技术内容处于公众想通过上述方法知道的状态,就构成使用公开,而不管公众是否知道。然而,没有对技术内容给出解释,美国专利介绍,因此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知道其结构和功能或材料组成的产品展示,这不是使用的公开。
如果所公开的用途是产品,即使所使用的产品或装置需要被销毁以了解其结构和功能,它仍然属于使用公开。此外,宣传的使用还包括放置在展台上的信息材料和可视材料,公众可以在窗口阅读,如海报、图纸、照片、样品、样品等。
它专门从事美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企业和发明家在专利、商标、版权代理和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联络工作。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局深圳代表处旨在为中国的大、中、小型企业和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设立是为了使发明者能够更方便快捷地与美国知识产权机构沟通和联系,是中国的一个窗口。
专利申请过程基本如下:
(一)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专利请求(包括发明名称、申请人、发明人等信息)和专利申请费(即移交专利局的正式费用)。可以获得申请日期和申请号,美国专利在中国申请,受理通知书将在申请日期后两周内发出。
(二)专利局出具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审查终合格后,美国专利,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表示同意授权。
(三)申请人进行授权登记后,专利授权公告生效并取得专利证书。
申请材料:
说明书应当对本实用新型作出清晰、完整的描述,以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认识为准。必要时,应有附图;说明书应当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领域:明确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指用于理解、搜索和审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用背景技术;可以引用反映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内容:明确说明本发明或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为解决这些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并明确说明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
4.图纸说明:如果规范中有图纸,应对规范进行简要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说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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